2026年4月30日,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全票通過兩項限制措施,擬取消未與美國簽署“互認協議”國家的檢測認證機構資質,禁止被列入所謂“覆蓋清單”的實體在美開展電信業務。如最終落地,所有位于中國境內的檢測實驗室被禁止為進入美國市場的電子產品提供FCC檢測認證服務,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等中國電信企業的美國市場業務將全面清零。該提案其實質是FCC以“國家安全”為由,棄技術中立原則,行科技脫鉤之實。FCC此舉戰略意圖昭然若揭,打壓中國通信檢測認證行業,迫使中國電子產業外遷,抑制中國通信產業標準全球影響力。這也標志著美國對華科技封鎖正逐步從芯片、電信設備等硬件層面,向檢測認證、標準制定等服務領域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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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名義上是獨立的法定監督機構,直接對國會負責,依《通信法》授權,負責管理無線電頻譜、電視、電話、衛星和電纜等通信業務相關事務。FCC認證主要產品范圍涉及71個6位HS編碼,涉及射頻設備、工業/科學/醫療設備、移動通信服務產品及終端設備、海事服務、航空服務、無線電服務、固定微波服務等相關產品。此番FCC針對中國檢測認證實驗室出臺限制措施是近一年來針對中國檢測實驗室實施的力度最強的一輪打壓。特朗普第二任期任命布倫丹·卡爾(Brendan Carr)擔任FCC新任主席,其上任伊始遂于2025年3月在FCC內部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將“對抗中國威脅”明確定義為其核心使命。同年5月,FCC全票通過“不良實驗室”規則;2025年9月以來,先后啟動多輪執法行動,撤銷重慶信通院、泰爾實驗室等15家檢測實驗室的認證資質。2026年4月更是計劃面向中國實驗室發布全面禁令。這一舉措嚴重偏離了技術中立原則,將檢測認證領域納入對華科技脫鉤的核心戰場。禁令一旦全面實施,直接影響中國現存超150家FCC授權實驗室的業務運營,并對全球電子產業鏈運行產生沖擊。商務部已明確表示強烈反對立場,并宣布將采取必要措施維護中國企業正當權益。
FCC此番新規有三層政策含義:一是檢測認證封鎖。FCC意在將中國(含港澳臺)檢測認證實驗室全面排除在FCC檢測認證體系之外。這意味著中國實驗室將無法再為進入美國市場的手機、電腦、路由器、物聯網設備、藍牙設備等射頻電子產品提供FCC測試認證服務。二是電信業務清場。除檢測認證領域外,FCC同步推進針對“覆蓋清單”實體的電信業務清場行動。被列入“覆蓋清單”的中國通信企業,將被禁止在美國開展電信業務和數據中心業務。此舉旨在從基礎設施層面切斷中國企業在美運營的業務空間。三是“綠色通道”機制。FCC在限制中國實驗室的同時,為美國本土及與美簽署“互認協議”國家的實驗室設置了“綠色通道”,大幅簡化其認證審批流程。這一機制的設置意在鼓勵檢測認證產業向“可信國家”回流,拉攏美國盟友共同遏制中國。當然,FCC于2026年4月30日通過的全面禁止提案目前仍處于公眾意見征詢階段,最終規則的制定尚需經過法定程序。
FCC此番全面禁止中國實驗室為輸美電子產品提供檢測認證服務究竟意欲何為?需提防負面影響四層遞進。首先,打擊中國檢測認證服務行業。中國電子產品檢測認證周期短、收費低、檢測能力受國際認可。以智能手機為例,一款智能手機產品從研發到上市需要經歷含基礎RF測試、SAR測試、OTA測試等數十項合規性測試,中國泰爾實驗室的檢測費用合計約10萬元左右,檢測周期一般7-10個工作日。同類測試美國UL LLC檢測費用則超過3.6萬美元(約合25萬元),檢測周期在20-25個工作日。中國境內檢測實驗室一旦輸美電子產品檢測認證業務被全面禁止,國際業務將大幅收縮,或被迫在美日韓等國新設檢測實驗室,本土檢測團隊、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檢測設備應用也都將受到影響,從而削弱中國檢測認證行業的長期可持續發展。其次,致使部分電子產品產能外遷。我國是電子產品出口大國,FCC禁令全面實施后,位于中國境內的FCC認證產品生產商將不得不將產品寄送第三國檢測,不排除不以中國本土為銷售市場的部分產能將轉移至周邊國家或產能回流美國。事實上,此番FCC禁令一出,勢必對中國電子產品出口美國市場造成不利影響。第三,影響全球電子產業鏈發展。電子產業高度全球化,檢測認證原本依賴中國實驗室完成認證的國際品牌和代工企業,需要重新尋找替代認證渠道,甚至調整全球生產布局。另一方面,全球檢測認證服務能力短期內無法填補中國實驗室退出留下的缺口,將形成認證服務的結構性瓶頸。這種動蕩還將沿供應鏈向下游傳導——從消費電子到汽車電子,從工業控制到醫療設備,從通信基礎設施到航空航天,幾乎所有依賴電子元器件的下游產業都將受到波及,造成全球電子供應鏈不確定性增強。第四,扼制中國檢測認證標準國際影響力。我國近年來積極推動檢測認證國際互認,通過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加入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國際認可論壇(IAF)以及亞太認可合作組織(APAC)等多邊互認體系,推動實現“一個標準、一次檢測、全球通行”的目標。然而,FCC新政禁令一旦實施,當中國實驗室無法為出口產品出具被目標市場接受的認證報告時,客觀上降低了國際廠商和貿易伙伴與中國合作的意愿,削弱了我國在國際標準合作中的競爭力。
檢測認證是產品進入市場的制度性基礎設施,FCC禁令不是單純的監管合規行為,是以“國家安全”為名,行產業遏制之實,是美國對華科技脫鉤政策從“卡產品”向“卡規則”——爭奪國際標準體系話語權拓展。妥善應對不僅關乎檢測認證行業的生存發展,更關乎我國在全球產業規則體系中的話語權。我國在堅決反對FCC錯誤舉措,施以有力反制的同時,應堅定不移地推進我國檢測認證標準的國際化互認,強化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體系的國際公信力建設,持續提升我國檢測認證標準的國際影響力。
(本文作者為浙江金融職業學院國際商學院院長、美墨加經貿合作研究院負責人,二級教授 張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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