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提升住房公積金服務效能,減輕群眾辦事負擔。4月30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關于簡化已故繳存人小額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通知》。通知明確,即日起已故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5萬元(含)以下(不含未結利息)的,其配偶、子女、父母辦理提取可免繼承公證,實行現場承諾制辦理,讓群眾辦事更省時、省力、省心。
![]()
“此次政策調整聚焦群眾‘急難愁盼’,直擊以往小額公積金繼承提取需辦理公證、流程繁瑣、耗時費力的痛點。”大理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此前已故繳存人公積金提取,無論金額大小,繼承人均需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繼承公證書或相關法律效力文件。此次新政參照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優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提取的相關要求,結合大理州實際,經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精準劃定“小額”額度,分類簡化辦理流程,切實把民生實事辦到群眾心坎上。
![]()
新政內容明確,已故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在5萬元(含)以下(不含未結利息)的“小額”情形,配偶、子女、父母三類親屬申請提取時,無需提供繼承公證書或法律效力繼承文件,僅需現場簽署《提取承諾書》,同時提交本人身份證、一類銀行卡、親屬關系材料,以及已故繳存人的死亡證明、被宣告死亡證明或戶籍注銷證明,即可現場辦理提取業務,實現“承諾即辦、材料精簡、一次辦結”。
![]()
“考慮到繼承人不一定和已故人在一個縣市生活,中心還為繼承人提供了電話預約辦理和就近辦理服務,繼承人可通過對應縣(市)管理部服務電話預約辦理,或選擇就近縣(市)管理部辦理,各縣(市)管理部聯系電話可在大理州住房公積金微信公眾號公共服務頁面查詢。”該負責人同時提醒,新政并非“全員免公證”,兩類情形仍須按原規定執行。一是提取申請人非配偶、子女、父母的,無論賬戶余額多少,均須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繼承權、受遺贈權公證書,或法院生效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二是已故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在5萬元以上(不含未結利息)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仍需提供繼承公證書或相關法律效力文件,確保公積金資金安全規范繼承。
![]()
此外,新政明確資金使用優先級,已故繳存人如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將優先用于償還貸款本息,待貸款結清后,剩余余額方可按規定申請提取,既保障公積金資金合規使用,又防范債務風險。
文字:馬楠
圖片:“大理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
![]()
![]()
![]()
(省內順風車出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