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川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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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兩點論 張微微
近日,江西部分地區要求黨員干部帶頭繳納物業費,個別地方甚至將繳費情況與干部考核、晉升直接掛鉤。這一做法引發廣泛爭議。
客觀而言,當前物業費收繳困境確實嚴峻。數據顯示,全國500強物企平均收繳率已從2020年的93%降至2025年的71%;2025年物業撤場項目達173個。收繳率跌破運營成本線——服務質量下滑——業主拒交情緒發酵,這個惡性循環正在無數小區悄然運轉。在此背景下,當地要求黨員干部率先繳費,確有打破僵局的考量。
然而,輿論之所以持續發酵,歸根結底是因為群眾的兩個深層擔憂沒有得到回應:一是失位的物業企業能否被整改;二是堵塞的維權通道能否真正起效。
如果這兩個擔憂能被制度性化解,如果物業服務真正實現質價相符,那么“帶頭繳費”就不再是一句孤立的口號,而會成為打破僵局的第一塊多米諾骨牌。反之,如果只講帶頭、不講整改,公職人員就會陷入“忍氣吞聲交不合格服務費”的尷尬,反而會縱容物業服務企業的不作為,擠壓群眾的合理維權空間。
必須明確,物業費糾紛,本質是契約糾紛。物業繳費是市場行為,不是政治任務。業主按時繳費,物業按質服務,雙方權利義務對等。一旦收繳不暢,原因往往不在“誰帶頭”,而在于契約履行出了問題。將這類基于市場契約的民事糾紛,簡單轉化為黨員干部的行政任務,等于繞開了矛盾的核心。
行政手段強行掛鉤,只會適得其反。將繳納物業費與干部考核、晉升掛鉤,本質上是把本該由市場和法律解決的糾紛,轉嫁為黨員干部的政治義務。這種做法至少帶來三重危害:第一,損害黨員干部的正當權益。干部也是業主,同樣面臨服務不到位的問題,強制要求“先交”等于剝奪其作為消費者的維權權利。第二,破壞帶頭作用的公信力。群眾看到的是“被迫繳費”,不僅無法感召,反而引發反感。第三,掩蓋基層治理的深層矛盾。物業服務不改進、業主自治不健全、維權渠道不通暢,這些問題不解決,“強制帶頭”只會治標不治本。
破解物業費困局,根本出路不是靠行政命令“壓”,而是靠市場規律“疏”。當前最需要的不是爭論“該不該帶頭”,而是抓住這一波社會關注度,把“帶頭繳費”與“配套改革”綁在一起推進。黨員干部真正的“帶頭”,是帶頭解決問題——帶頭傾聽群眾呼聲,推動物業服務整改;帶頭完善業主自治機制,依法維護各方權益。只有讓行政歸行政、市場歸市場、契約歸契約,物業費困局才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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