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事件有3個細節,第一個,
5月4日晚 4名游客在三亞一家海鮮店吃飯,點了4只超大的泰國皮皮蝦,花了10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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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內裝有26個監控,從撈海鮮到上桌,全程都有監控錄像,撈完海鮮也會當著客人的面過秤,客人簽字確認都沒問題后才會做菜。
第二個,
雖然當時簽了字認了賬,但游客回去后覺得太貴,被宰了,于是打了12345投訴并上網發帖。
客人沒有公開投訴的內容,這里是網上發帖的原文,有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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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
5月6日 三亞官方介入調查,為安撫游客,已啟動先行賠付機制。
調查結果是:
泰國瀨尿蝦進貨價: 480元/斤。
售價: 756元/斤(即 1512元/公斤)。
根據三亞規定,300元以上蝦類差價率上限為 60%,該店實際差價率為 $57.5\%$,處于調控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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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海鮮售價未違規,但三亞市市場監管局已對該店涉嫌商業賄賂案(通常涉及出租車/網約車拉客回扣等行為)立案調查。
這個是5月7日官方公布調查結果,但因為游客在5月4日上網發帖。
在5月5日事情在網上鬧大,網友紛紛指責商家,店主(43歲)因突發腦出血去世。家屬稱店主本來就有病,被這事兒一氣,病情惡化沒救過來。
說完了這些,您說怪誰?
先說游客
作為消費者,對價格產生質疑并撥打12345投訴、上網發帖,只要他沒有憑空捏造事實,這是他的合法監督權。
消費者提供的照片經專家辨認,確認系泰國瀨尿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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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明知自己已經簽字確認、且全程無強迫消費,卻在網絡上通過‘斷章取義’的方式,例如只曬出1035元的總價,刻意隱去‘泰國瀨尿蝦’的稀缺品種和具體克數,或者暗示商家存在宰客或強買強賣的行為,從而引導了輿論進行討伐,這種行為在道德上是極不妥當的。
盡管法律很難去懲罰這種‘片面陳述’,但這種帶有強烈誤導性的控訴無異于軟性暴力,其在網絡上的放大效應,往往遠超當事人的想象。
所以網絡表達盡可能接近完整事實,而不是只保留容易引爆情緒的那一部分。
再說網暴者
那些在屏幕后撥打騷擾電話、發送辱罵恐嚇信息給店家的人,行為已明確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
然而, 由于侵權者基數巨大且分散,追蹤、取證以及跨地域執法的成本極高。這種執法成本與違法代價的嚴重失衡,讓法律在面對成千上萬個匿名惡意時,往往陷入難以一一追究的無力感。
這是一場典型的輿論判決先于事實調查的悲劇。
從規則上看,商家沒有違法;從情理上看,游客的質疑也并非毫無來由,普通消費者確實很難分清皮皮蝦和泰國瀨尿蝦的區別,看到1035元的賬單自然會覺得“被宰”。
然而,網絡輿論沒有等調查結果出來就給出了裁決。
當官方最終證實價格合規,仍在調查涉嫌商業賄賂案時,店主已經走了,店鋪已經關了,一個家庭已經破碎了。
聽聽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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