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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
關于開展摩托車電動車交通秩序
專項整治的通告
為加強摩托車、電動車管理,預防事故、保障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甘肅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及天水市公安局、天水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天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對“非標電動自行車”實施過波期管理的通告》、《天水市電動車專項整治三年行動(2025-2027年)》等有關法律和文件要求,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摩托車、電動車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對象
摩托車、電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非標”三輪、四輪電動車。
二、整治時間與范圍
(一)整治時間:5月11日至6月20日開展集中專項整治,集中整治結束后,建立并實施常態化巡查管控工作機制,長期堅持推進。
(二)整治范圍:秦州區域內的所有道路、公共場所。
三、整治重點
不按規定懸掛號牌、無證駕駛、逆向行駛、闖紅燈、不戴安全頭盔、違法載人、駕駛非法改裝或“非標”“超標”車輛、未按規定購置交通事故強制保險等交通違法行為。
四、規定要求
1. 符合國標的摩托車、電動車須依法登記、懸掛號牌方可上路,嚴禁無牌、套牌、假牌車輛上道路行駛。
2. 駕駛電動自行車須年滿16周歲,駕駛電動摩托車須年滿18周歲并取得相應駕駛證,嚴禁無證駕駛。
3. 2025年10月31日后,懸掛備案登記號牌的兩輪、三輪、四輪電動車、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4. 不符合標準、無法登記的“非標”電動車(含違規三輪、四輪“老年代步車”),嚴禁上道路行駛。
5. 駕乘人員須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嚴禁違規載人,嚴禁駕駛改裝、拼裝的摩托車、電動車。
6. 摩托車、電動車應靠道路右側順向通行,不占用中間車道,嚴禁爭道搶行、隨意橫穿。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法規,文明出行,共同維護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
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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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秦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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