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2月1日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全面實施以來,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共立案457宗,扣押不合格電動自行車1062輛、相關配件1656件,罰沒款73.33萬元,移送公安機關3宗。
4月份,深圳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公安交管部門,成功打掉一個利用網絡直播平臺非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黑窩點”,共刑拘犯罪嫌疑人12名。同時,聯合公安交管等部門和街道在坪山區現場查獲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電動自行車592輛,為新國標實施以來深圳市扣押車輛數最多的一宗不合格電動自行車案。
重拳查處電動自行車“黑窩點”,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1:通過對網絡平臺廣告線索的排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鎖定位于寶安區的一處疑似直播銷售改裝車窩點,并聯合公安部門對該非法改裝窩點及東莞市的源頭工廠開展收網行動,全案共查扣涉嫌非法改裝的電動自行車整車30輛、配件23箱,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12名。經調查,當事人利用短視頻平臺直播銷售舊國標及超標電動自行車,同時提供非法改裝服務,因涉案貨值較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等有關規定,市市場監管局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偵辦。
案例2: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坪山監管局會同公安交管等部門和街道對坪山區一戶外停車場停放的經營用電動自行車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經現場抽樣檢測,電動自行車后衣架寬度、前后輪距等指標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24)要求,當事人經營不合格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違反了《深圳經濟特區產品質量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執法人員依法對現場592輛不合格電動自行車予以扣押,將聯合公安機關依據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相應處理。
案例3: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南山監管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某電動車行在其倉庫存放142輛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待售電動自行車,執法人員依法對待售車輛及相關賬單實施扣押并予以立案調查。經查實,涉案142臺電動自行車均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24)要求,因涉案貨值較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等有關規定,市市場監管局南山監管局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偵辦。
案例4: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光明監管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光明區某車行銷售的5輛電動自行車的鞍座長度與合格證信息不符,執法人員依法扣押上述產品并予以立案調查。經查實,涉案電動自行車均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24)要求,違反了《深圳經濟特區產品質量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市市場監管局光明監管局依法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作出沒收不合格電動自行車5輛、罰款16143元的行政處罰。
安全提示
非法拼裝改裝電動自行車
存在極大安全風險
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與消防安全
改裝車輛的電池及電氣線路
易過載發熱、絕緣老化
引發火災隱患
車輛超速、超重
會導致操控性能下降
極易引發行駛失控
改裝遠光燈亮度過高
易造成對向車輛駕駛人
及行人瞬間視覺盲區
誘發交通事故
電動自行車這份使用指南
請時刻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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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應急管理)
(來源:中國應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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