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之家獲悉,金融法草案、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被列入國務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務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計劃》顯示,圍繞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2026年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金融法草案、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等法律案。
其中,金融法草案由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起草,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由中國人民銀行起草。
金融法和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關系到金融監管框架、央行職責和支付清算制度安排,是支付行業需要重點跟蹤的兩項上位制度項目。與此同時,預付式消費監督管理條例、網絡交易平臺監督管理條例、外匯管理條例等項目,也分別對應預付資金、平臺交易和跨境收付等支付相關場景。
附件列明,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預付式消費監督管理條例、網絡交易平臺監督管理條例被列入預備制定范圍,外匯管理條例被列入預備修訂范圍。這些項目沒有直接以“支付監管”為標題單列,但多項內容與支付清算、非銀行支付、預付資金、平臺交易和跨境收付相關。
金融法草案進入擬提請審議名單,金融領域綜合性制度建設繼續推進。金融業態已經從傳統銀行、證券、保險,延伸到支付清算、網絡平臺、數據技術、跨境資金服務等多個環節。
支付機構雖然不直接經營存貸款業務,但連接賬戶、商戶、消費者、平臺和清算系統,已經成為金融活動中高頻運行的一類服務。上位法如何處理金融基礎設施、金融消費者保護、金融風險防范和功能監管之間的關系,會影響后續部門規章和監管規則的銜接。
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與支付機構的監管環境直接相關。央行職責與貨幣政策、金融穩定、支付清算、人民幣管理、反洗錢等領域相關,法律修訂進展會影響后續監管規則的穩定性和延續性。
近幾年,非銀行支付監管制度持續更新,《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已經實施,支付機構業務類型也由原有分類調整為儲值賬戶運營、支付交易處理等新分類。
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進入年度立法計劃后,央行職責、金融穩定、支付體系管理等內容如何在法律層面進一步表達,將影響支付監管框架的長期運行。
預付式消費監督管理條例進入預備制定范圍,相關內容與預付資金安全、儲值賬戶管理和消費者退款安排相連。預付式消費長期涉及發卡、充值、儲值、履約、退款和資金安全等問題。過去,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支付機構預付卡、平臺預付消費、會員儲值等安排,在不同監管規則下運行,消費者資金安全和商戶履約能力一直是風險高發點。
年度立法計劃將預付式消費監督管理條例列入預備制定項目,說明預付資金治理仍在制度補強過程中。
對支付機構和平臺企業而言,預付式消費監管的核心不只是消費合同履約,還包括預付資金如何歸集、管理、退回和隔離風險。按照現行監管安排,部分原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已對應儲值賬戶運營Ⅱ類,部分原互聯網支付業務對應儲值賬戶運營Ⅰ類。
2026年支付牌照續展換證過程中,儲值賬戶運營相關資質、許可范圍、到期退出、中止審查等信息已經成為行業高頻議題。
預付式消費監督管理條例后續若進入實質制定階段,預付資金存管、信息披露、退款責任、商戶準入、平臺責任等安排,都會與支付機構和平臺企業形成交叉影響。
網絡交易平臺監督管理條例被列入預備制定范圍,也會影響支付服務安排。平臺交易離不開訂單生成、支付確認、退款售后、商戶結算、資金分賬和風險處置。平臺規則變化往往會向支付服務環節傳導,特別是在商戶經營資質、消費者權益保護、交易真實性、資金流向識別和異常交易處理方面。
隨著平臺經濟監管規則持續完善,支付機構為平臺提供服務時,需要更清楚地區分技術服務、支付服務、資金結算、商戶管理和風險責任。
外匯管理條例被列入預備修訂范圍,則關系跨境支付和跨境資金服務。跨境電商、出海商戶、入境消費、跨境錢包互通、本地收單和境外付款服務,都離不開外匯合規安排。
近年來,中國支付機構和金融科技企業在跨境收付、全球收單、匯款、錢包互聯等領域動作增多,業務邊界同時受到支付監管、外匯管理、反洗錢和數據合規規則約束。這類業務的增長空間,最終仍要受到支付許可、外匯管理、反洗錢和數據合規等多重規則約束。
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被列入預備制定范圍,也可能影響地方金融組織監管、區域金融風險處置和地方監管協同。雖然非銀行支付機構主要由人民銀行監管,但支付服務與地方消費、商戶經營、預付資金、融資中介、非法金融活動治理之間存在連接。地方金融監管規則進一步完善后,地方層面的風險排查、協同監管和消費者保護安排,也可能對支付相關經營主體產生間接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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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對應上位制度,預付式消費、平臺交易和外匯管理則分別對應具體經營場景。2026年立法計劃顯示,支付行業面臨的制度環境已經不只是單一支付規則更新。
支付服務正在同時進入平臺交易、預付資金管理、跨境收付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制度板塊,后續規則變化不會只來自支付監管文件本身。
目前公布的仍是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具體制度安排要等草案文本和配套規則進一步披露。后續相關草案如果進入公開征求意見或審議程序,支付清算、預付資金管理、平臺責任、外匯合規等內容是否形成更明確的條款,將影響支付機構、平臺企業和預付資金相關經營主體的業務安排。
立法計劃只是制度更新的起點,真正落到經營層面的變化,還要看草案條文、配套細則與監管執行之間如何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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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支付之家(ZFZJ.CN)(觀點內容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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