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學校里面遭到了校園霸凌,你不要找老師,也不要找對方的家長。你不需要跟任何人說,如果你想要徹底的根治以及杜絕后患,聽傳明老師說,做對以下這三件事兒,一個比一個關鍵。第一個報警,你直接打110,你不要去現場。
有的家長肯定會說,這報警不管用啊,警察說對方是未成年人,找那個班主任,找學校協調一下就算了。
好,我告訴你們第二件事兒,你報警的時候啊,你不要說是校園霸凌,你就說孩子被對方惡意毆打了。你記住,是惡意毆打。
首先,孩子有沒有受傷不重要了,惡意毆打人就必須得立案。其次對方是不是未成年也不重要,14歲以上就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責任了,那14歲以下呢就可以追究他的治安責任,都得立案。立案了就必須得追責。
這是第二件事兒,但是還沒有完。最后一件事兒你要做完才能保證孩子遠離霸凌。第三件事兒就是當著警察和老師的面,讓對方家長出具一份安全保證書。
因為孩子是在學校被欺負的,我們也無法判斷到底是第幾次,也很可能不是第一次了,也可能不是最后一次。
所以保證書書面上要求對方保證以后不會再有類似的事情發生了,一旦違反愿意接受法律以及學校對當事人的制裁,要求對方家長簽字按手印,不簽字,那就不和解。
做完這3件事兒,才能以絕后患。最后校園霸凌其實不只是打和罵,有5種形式叫做打罵傳嚇毀。下一次一定要告訴孩子,遇到其中一種,哪怕感覺到那么一丁點兒,都不要再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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