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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訊 記者從惠州市交通運輸局獲悉,為服務社會經濟發展和重點項目建設,促進道路客運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5月13日該局正式發布《2026年度惠州市包車運力發展計劃》。根據公告,2026年惠州全市計劃新增縣際包車運力指標260個,申請窗口期為5月14日至20日。
根據同步印發的《2026年度惠州市縣際包車經營權指標投放方案》,本次260個運力指標將分為四個類別進行投放。其中,A類指標100個,選取1家企業;B類指標60個,選取2家企業,每家30個;C類指標60個,選取3家企業,每家20個;D類指標40個,選取4家企業,每家10個。合計選取企業不超過10家。
方案明確,本次投放的縣際包車客運經營權期限為6年,自客運標志牌核發之日起計算。如國家和省相關政策對經營權期限作出調整,從其規定。
申請企業須滿足多項條件,包括: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惠州市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失信記錄;2023年1月1日至公告發布之日期間,未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交通事故且負同等及以上責任;近三年(2023-2025年度)道路旅客運輸企業誠信評價等級均為AA或以上等。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規定每個企業只能選取其中一個類別進行申請,且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企業,以及母公司與子公司,不得同時申請本次運力指標。
在投放方式上,若某類別符合條件的申請企業數量未超過計劃選取企業數量,將直接辦理許可;若超過一定數量(A類超過計劃數2家及以上,其他類別超過1家及以上),則將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經營主體。A類如恰好有2家企業申請,則通過內部綜合評價擇優確定。
取得經營權指標的企業,須與市交通運輸局簽訂《廣東省縣際包車客運經營權合同書》,經營模式全部為自營,不得擅自轉讓或變相轉讓經營權指標,也不得將指標授予子公司經營。違者將被依法處罰,并由市交通運輸局收回全部經營權指標,且兩年內不予新增申請。
企業還須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內,按申請時承諾的車輛類型購買新客車并投入營運。承諾投入新能源客運車輛的,不得變更為非新能源車輛或降低新能源車比例。
公告還明確,現有省際、市際、縣際班線運力可繼續按規定申請調整為市際、縣際包車運力。
惠州市交通運輸局將于2026年6月1日前完成各類別經營主體的確認工作并予以公示。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時間為5月20日17時30分,逾期不予受理。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田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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