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將從7月1日起將養老金、社會保險補貼和每月津貼上調8%,同時將部分1995年前退休且津貼較低的人員的最低領取標準提高至每月380萬越南盾。
越南政府于5月15日頒布并于7月1日生效的第162號議定書規定,9類群體將上調8%。包括:干部、公務員、工人、職員和勞動者;每月領取退休金的軍人、公安人員、機要人員。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根據2009年總理決定,從乂安(Ngh? An)農民社會保險基金轉入自愿社會保險的退休人員也屬于上調范圍。
此外,鄉、坊、市鎮干部;鄉、村、居民組非專職工作人員;領取喪失勞動能力津貼的人員;領取工傷、職業病津貼的人員;橡膠工人也將上調養老金和津貼。
上調群體還包括參加過保衛祖國戰爭、1975年4月30日后在柬埔寨和老撾執行國際任務的退役軍人、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已復員、退伍或離職)。
對于1995年1月1日前退休并領取養老金、社會保險津貼和每月津貼的人員,若調整后每月領取標準仍低于380萬越南盾,將繼續獲得額外上調。每月領取350萬越南盾及以下的人員,每月額外增加30萬越南盾。每月領取超過350萬越南盾但低于380萬越南盾的人員,將提升至每月380萬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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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胡志明市 Th? Nghè療養院的老人
據越南內務部估算,與2025年相比,支付養老金和津貼的額外總經費預計接近10.8萬億越南盾。其中,國家預算保障超過2萬億越南盾,剩余約8.76萬億越南盾由社會保險基金支付。
截至2025年7月的統計數據顯示,約有240萬人領取的養老金、社會保險津貼和每月津貼在300萬至1000萬越南盾之間,占總領取人數的80%。
越南國家預算發放的平均養老金約為每月570萬越南盾。每月津貼約為220萬至250萬越南盾。社會保險基金發放的平均養老金達到約每月670萬越南盾,而鄉級干部平均領取約270萬越南盾/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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