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帖以顏體楷書寫就的《朱巨川告身帖》,傳為是顏真卿晚年時的作品,我最初看到這篇書帖之時,我也是這么認為的,當我發與我朋友看后,他搖搖頭和我說,是我搞錯了,這篇《告身帖》的真正作者并不是顏真卿,而是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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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了解一個問題,就是唐朝的告身到底是什么?我一直以為是身份證,簡單點來說,告身就是古代的任命書,但它可不是一張普通的紙,它分為兩類:五品以上的高官則由宰相和皇帝直接擬訂人選后頒發,叫“制授”或“冊授”告身。
五品以下的官員由是由吏部提名,報門下省復核后再由皇帝批準,叫“奏授”告身。但無論是哪一種,都是需要經過中書省“主出命”、門下省“主封駁”、尚書省“主奉行”三個環節,一份正式公文要經過三省簽署才算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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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顏真卿這份《朱巨川告身帖》究竟是誰寫的呢?有人認為在唐代以顏體字書寫出來的書稿就都是顏真卿所親筆書,畢竟他是當時最負盛名的書法大家,而當時他官至吏部尚書,此時他給自己寫一份任命書,似乎也說得過去吧。不是還有一帖《自書告身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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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種說法仔細推敲一下,好像有點站不住腳吧。首先,告身是一式兩份,官方存檔和頒發給本人的都是原件,這樣就不需要本人親自去吏部抄寫,其次,也是最為關鍵的,顏真卿在簽署自己告身時,署的是"吏部尚書闕",而不是完整的署名。
這個"闕"字可不是隨便寫的,它意味著此時顏真卿已經從吏部尚書的位子上卸任,或者出于避嫌的考慮,主動放棄簽署的資格。想象一下,你給自己寫任命書,然后簽上自己的名字審批通過,這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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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兩件存世告身的墨跡來看,朱巨川告身和顏真卿告身都是吏部令史抄寫后頒發給本人的原件,而非本人自書。顏真卿告身之所以呈現典型的顏體風格,是因為當時顏字已經名滿天下,下面的寫手長期耳濡目染,自然寫出了一手顏體楷書。這就像今天的機關文件用標準宋體一樣,領導人的字再好,官方文書也有專人負責繕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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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回顏真卿這份告身本身,此帖不同于顏真卿早期的《多寶塔碑》的那樣帶著幾分青澀與直白,也不同于他晚年時《顏勤禮碑》《顏家廟碑》那樣追求提按頓挫的玄機,這幅字寫得中規中矩,表面看四平八穩,但細細品味,每一筆畫都在規矩中暗藏著變化。是一位寫顏體的高手。
筆畫或粗或細,布白的安排精確到不差毫厘,用最嚴謹的標準去丈量也經得起推敲。可貴的是,這種精確絲毫沒有帶來呆滯之感,氣韻之生動連最先進的電腦刻字技術也無法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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