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最后一段平整步道鋪設完成,北京密云白河西大橋至中加橋段西側,一段長達343米的河堤及毗鄰道路,在中斷25年后終于實現了“連通”。
5月26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北京密云法院獲悉,這是一次打破歷史遺留堅冰的破局之戰,更是一道司法守護綠水青山、回應群眾關切的生動注腳。
一紙租賃協議,公共岸線“沉睡”二十余載
時間回溯到2000年9月,某單位與一家公司簽訂《協議書》,約定將白河西側343米河堤租賃給該公司使用。自此,這片原本屬于公共屬性的河堤及周邊道路被長期圈占、封堵。
“家門口的路,看得見,就是過不去。”這成了附近居民多年來的一塊“心病”。面對這段“梗阻”,群眾的意見越來越大,要求還道于民、還綠于民的呼聲日益強烈。
![]()
轉折出現在2015年12月。因國家政策調整及單位性質變更,原出租河堤的單位依規不得再從事經營活動,也無法再收取租賃費。然而,費用的停收并未換來河堤的解封,公共岸線依然處于被占用的狀態。
2021年8月,面對久拖不決的僵局,原先的出租單位一紙訴狀將公司訴至密云院,要求解除租賃協議,立即騰退并交還343米河堤。
密云法院經審理查明,雙方均認可,自2015年起,因國家政策原因,原告某單位已不能向被告收取有償使用費。《民法典》第533條明確規定了“情勢變更”原則,即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法院定分止爭,破解歷史遺留僵局
法院認為,若繼續維持該租賃合同關系,將導致雙方權利義務發生嚴重的失衡與不公平,原告訂立合同的目的已然無法實現。同時,《民法典》第509條也規定,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依法解除不僅是維護公平原則的體現,更是保護白河流域生態環境安全的必然要求。
據此,密云法院一審依法判決解除雙方簽訂的《協議書》,并要求公司立即退還占用的343米白河河堤。該公司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后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一紙生效裁判,為公共岸線的回歸奠定了堅實的法治基石。
判決雖然生效,但公司并未主動履行騰退義務,某單位遂向密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在現場勘查中發現,案件遠比想象中復雜。雙方對“退多少”和“怎么退”分歧巨大:被執行人某公司認為,依據原合同條款只需騰退“自河堤矮墻向西10米”的寬度;而申請人則堅持應將國有土地范圍內的所有土地全部騰退。此外,這片土地上還建有用于餐飲運營的蒙古包、垃圾處理站,同時還有40余棵長勢良好的柳樹和多片草地。
執行法官多次上門,向公司負責人反復釋法答疑。引導其綜合交易習慣、合同目的及誠實信用原則,摒棄對合同條文的僵化理解;對于其提出的預交租賃費及營業損失,引導雙方理性協商。在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溝通下,被執行人的對立情緒逐漸消解,最終同意配合執行。
為了精確“手術”,法院主動協調規自委密云分局、水務局等部門。工作人員調取了該河段河堤界點的定位坐標,嚴格按照界點坐標現場定樁。在多方見證下,最終確認了國有土地的準確范圍,一舉突破了原合同中“10米”的限制,騰退最寬處達到了21.3米,最大化地保障了公共利益。
打通“最后一米”,司法擔當不止于“案結事了”
“綠色執行”的核心在于護綠。面對地上的復雜附著物,法院精準施策:對蒙古包、垃圾站、垃圾桶、鐵絲網及木質圍欄等設施堅決予以拆除和清運,而柳樹和成片的草地,則予以保留。騰退與護綠同步進行,騰退后的土地被迅速平整。
為了讓道路盡快投入使用,法院一方面協調被執行人某公司沿著新劃定的騰退邊界安裝安全圍欄,保障其剩余場地的經營安全;另一方面,督促申請人協調相關單位,將遺留的圍擋一并拆除。
強制騰退順利完成,被占用的土地終于“讓”了出來。然而,當執行干警踏上這條道路時,眉頭卻再次緊鎖。經實地勘測,這條道路的最南端路面與交叉的橋面存在1.7米的垂直高差,周邊道路根本無法自然連通。
![]()
為此,密云法院主動延伸司法職能,將該路段的客觀現狀及周邊群眾的迫切需求形成專題報告,呈送至政府部門,建議統籌規劃、整體修復,徹底打通便民出行的“最后一米”。
這份帶有“司法溫度”的報告引起了區委、區政府的高度重視。幾個月后,曾經令人望而卻步的1.7米“斷崖”被平緩安全的斜坡取代,原本坑洼不平的泥土路面也搖身一變,鋪上了紅色的塑膠步道,沿線的綠化景觀更是得到了全面升級。一條安全、舒適、美麗的親水通道,終于呈現在密云百姓眼前。
通訊員 陳瓊 孫浩淼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董振杰
編輯/李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