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謝某于2014年9月入職某地產公司,崗位為項目負責人,2022年9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024年1月,公司因經營戰略調整,經股東會決定退出謝某負責項目所在地市場,除保留財務部1人負責稅務清算外,其余崗位全部裁撤,謝某所在項目負責人崗位亦在裁撤范圍。 公司就崗位調整、薪酬變更等與謝某溝通協商,雙方未達成一致。 2024年2月27日,公司向謝某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通知于2024年2月29日解除勞動關系,謝某則訴請支付違法解除賠償金等。
「處理結果」
法院審理查明,某地產公司因市場行情變化,決定撤出本地市場,屬于企業為自身生存和發展作出的重大經營調整。受此次經營調整影響,除財務部少數崗位外,包含謝某所在崗位在內的其他崗位均被整體撤銷。此種情況屬于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原勞動合同已無法繼續履行,地產公司主張符合客觀情況重大變化的情形,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事后地產公司與謝某就變更勞動合同事宜進行協商,但雙方未能達成一致。在此情況下,地產公司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規定解除與謝某的勞動關系,并補正通知工會程序,不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但仍應當依法向謝某支付經濟補償金。
「典型意義」
本案明確了企業因經營戰略調整、退出當地市場并整體裁撤崗位,屬于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訂立時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情形。同時 厘清了合法解除與違法解除的界限,規范了企業“無過失性辭退”時的協商流程及法定程序要求,在依法保障用人單位經營自主權的同時,也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確保勞動者依法獲得經濟補償等應有保障。
案例來源:日照東港法院
聲明:本公眾號所刊登的文章僅代表本人發表文章時的觀點,不視為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見或建議。鑒于勞動爭議、各類糾紛案件性質特殊,每個地方有各自規則,建議具體問題咨詢律師,謹慎引用。如您有意就相關問題進一步交流或探討,歡迎與我們聯系。
點擊關注不迷路
![]()
作者:王之焰,律師
上海國獅律師事務所
掃碼加微,交流咨詢
法律、工商管理雙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區人民法院就職,從事審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實踐經驗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話題下優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論功底、實務操作經驗,在上海市律協發表過多篇專業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聞、北京商報等權威媒體采訪。處理勞動爭議、執行案件以及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執行案件1000+件,幫助勞動者追回損失上億元。
團隊專業致力于爭議解決、勞動爭議,常年法律顧問、公司架構規劃、公司治理、公司合規、刑事風控以及執行清收。
電子郵箱:starylight_cn@163.com
個人微信號:starylawyer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