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徽寶迪集團總部辦公樓項目違法分包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投訴信
尊敬的新聞媒體、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
本人葉章明,系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2017)皖0603民初380號民事判決書的申請執行人,現就安徽寶迪集團總部辦公樓及配套設施項目中存在的違法分包、惡意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實名向貴單位投訴,懇請予以關注、監督并推動問題解決。
一、案件基本事實
2013年4月,本人承接安徽寶迪集團總部辦公樓及配套設施工程勞務施工,該工程由安徽寶迪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寶迪公司”) 發包,經南京永騰建設有限公司、安徽湖濱建設集團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下稱“湖濱公司”)層層分包,最終由無施工資質的自然人張國勝轉包給本人。
本人作為實際施工人,組織數十名農民工進場施工,按合同約定完成全部勞務作業。2014年,本人與張國勝結算確認,尚欠民工工資及工程款共計 946027元,張國勝承諾分期支付。但截至目前,張國勝僅支付61萬元,剩余336027元工程款及利息長期拖欠。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作出(2017)皖0603民初380號民事判決書,明確認定:湖濱公司將工程分包給無資質的張國勝,屬于違法分包,合同無效;判決張國勝支付本人工程款336027元及利息,湖濱公司、寶迪公司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承擔付款責任。二、核心投訴問題
建筑公司違法分包,漠視法律與農民工權益
湖濱公司作為正規建筑企業,明知張國勝無施工資質、無用工主體資格,仍將工程違法分包,是導致工程款拖欠、農民工工資無法發
放的根源。其行為違反《建筑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嚴重擾亂建筑市場秩序,卻長期未被追責。
被告單位拒不履行判決,拖欠工資多年
法院判決生效后,本人依法申請強制執行,但截至目前,僅收到5萬元款項,剩余336027元本金及全部利息仍未支付。寶迪公司、 湖濱公司作為責任單位,以各種理由推諉扯皮,拒不履行付款義務導致本人及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長期受損。
3.本人墊付工資,背負債務,生活陷入絕境
為安撫農民工、避免群體事件,本人多年來四處舉債,墊付了部分農民工工資。如今,本人不僅未收回一分工程款,反而因墊付工資背負巨額債務,不得不常年在外打工還債,家庭生活陷入極度困境。三、投訴訴求
懇請新聞媒體曝光本案中建筑企業違法分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惡劣行為,發揮輿論監督作用,督促責任單位履行法定義務;
懇請相關部門依法查處永騰公司、湖濱公司違法分包行為,追究其法律責任,維護建筑市場秩序;
3.懇請法院加大執行力度,對張國勝、永騰公司、湖濱公司、 寶迪公司采取查封、凍結、拘留等強制措施,盡快執行到位,讓本人及農民工拿到血汗錢;
4.懇請政府部門關注農民工權益保護,杜絕“贏了官司拿不到錢”的現象,讓司法判決真正落地見效。
本人承諾,所反映內容均真實有據,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附:法院判決書、結算單、墊付工資憑證等材料為證。
身份證號:52212119xxx71xx110
投訴人:葉章明
聯系電話:15255xxxxx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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