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一個社會對不文明行為的實質性剖解,
往往不是從規則的條文中開始學習,
而是從誰在承擔后果這件事上,開始漸漸看透問題的真相。
比如有人把不文明理解為粗鄙且無禮的社交行為,
這顯然屬于個人修養的缺失,
但如果我們把審視其存在的目光稍稍想著現實的深處望去,
就會發現另一種更為直白通俗的定義,
凡是以犧牲他人利益,搞亂公眾秩序為代價,
從而換取自身便利的行為,
都可以統稱為不文明行為。
![]()
在我之前的內容之中,曾經多次提到關于亂插隊,亂停車,
還有占用公共空間,這些行為之所反復出現,
恰恰證實了有些人已經習慣了用明知故犯的方式為自己謀取利益,
他們懂排隊的意義,也知道哪里不能停車,
所以問題不在于認知的正確,
而在于選擇的利弊權衡,
也就是說,他們選擇了在“知道”的前提下,
接受“不在乎”的判斷。
這是一種很微妙的人性表現。
這讓我想到了在《人性論》之中的一個觀點,
“理性是激情的奴隸。”
很多人認為規則可以約束行為,
但現實的情況,是規則只有在成本高于收益的時候,
規則才會被認真對待,
而當插隊能節省時間,亂停車能帶來便利,
且違規成本在可控范圍內的時候,
理性就會自動為那些不文明行為尋求借口,
于是乎,新的問題應運而生,
這些人都很清楚規則是對的,
但都希望別人遵守,而自己則是“靜觀其變”。
![]()
那么,這樣做是否真的有錯,
在我看來,恐怕我們不能以單純的標準,
去界定這個“不夠標準的世界”。
如果所有人都在亂停車,
那么停車這個行為就不存在違規的概念,
因為亂就是概念,亂停車,就是一種“尊重”失序的行為。
同樣,如果人人都插隊,沒有人維護隊伍的公平,
那么老老實實排隊的人,不僅會成為別人的笑柄,
這種老實的做法本身,倒是成了自我懲罰,
雖然這種說法聽起來有些消極,
但如果基于事實情景的理解,
那么這恰恰說明了規則可以被環境控制,
甚至是可以被替代:
再說的直白點,當規則失去執行力的那一刻起,
就會被“現實經驗”徹底擊潰。
而“現實經驗”卻只有一條,
那就是誰會鉆空子,誰就更占便宜,
這才是問題真正危險的地方。
![]()
“世界本身是沒有意義的,是我們賦予了它意義。”
規則也是如此。
規則是否具備規范的功能,不在于它寫在什么地方,
而是取決于是否對所有人都具備同等的約束力,
以及為其兜底的人,能否為其負責到底。
當假裝糊涂不在需要承擔風險,
而保持清醒卻要付出更大的成本時,
秩序的傾斜幾乎可以說是必然發生的,
所以說來說去,
這個問題從來不在于我們該如何理解不文明,
而在于我們這個社會是否真的準備好,
為維護文明,付出必要的代價。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