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周兆成律師。
最近泡泡瑪特The Monsters生活家系列冷藏箱未售先火、全網爆單,不少網友一邊蹲守官方發售,一邊尋找平替方案,打算入手Labubu貼紙DIY專屬“Labubu冰箱”。很多粉絲留言問我,這樣的DIY行為,到底會不會涉嫌侵權?今天就給大家把法律邊界講得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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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確核心前提:Labubu卡通形象屬于泡泡瑪特享有著作權的獨創性美術作品,受《著作權法》嚴格保護,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使用該形象,就可能觸碰侵權紅線。
而大家關心的DIY行為是否侵權,核心只看一個邊界:是純個人非商業使用,還是觸碰了商業盈利。
第一種情況,純個人自用的DIY,屬于法定合理使用,完全不侵權。
根據《著作權法》規定,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簡單說,你購買了正版Labubu貼紙,貼在自家冰箱上,純私人裝飾、自己欣賞,不對外售賣、不用于任何經營引流,完全屬于個人興趣范圍內的合理使用,不會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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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情況,只要觸碰商用盈利,就必然構成侵權。
如果將DIY了Labubu形象的冰箱對外售賣、出租,或是用這個DIY成品做直播帶貨、店鋪引流的道具,甚至自制盜版Labubu貼紙、批量DIY成品對外銷售,就徹底超出了合理使用范疇。未經官方授權的這類行為,侵犯了著作權人的復制權、發行權,依法要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還可能觸犯刑事法律。
最后我想說,創意自由有邊界,知識產權是紅線。個人DIY的樂趣值得尊重,但商用盈利的底線絕不能突破。知識產權保護,既守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也為普通人的興趣愛好留足了合法空間,分清個人使用與商用經營的邊界,才能安心享受DIY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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