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 華潤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簡稱“華潤資產”)對外公告, 2025年度公司出現14.76億元的重大虧損,虧損規模占到2024年末凈資產的24.81% 。公司解釋,虧損主要源于報告期內市場及行業預期走弱,計提了大額公允價值變動損失和信用減值損失,其中絕大部份是針對一起重大未決訴訟所提的減值準備;與此同時,公司主動實施戰略轉型,有意識地調整業務方向,放緩新增項目投放,也影響了當期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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際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1718) 于2026年4月30日發布公告,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此前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于 2025年8月被立案調查,經證監會查明, 公司2018至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際華集團2018年至 2021年年度報告分別虛增營業收入5,098,495,638.15元 、 2,997,624,845.12元 、550,776,959.10元、1,013,129,465.60元 。從違法事實來看,這是多年前發生的問題了,也算是東窗事發,說明監管層對虛增業務收入等違規問題是零容忍的。
公司主要 違法事實集中在收入確認違規與財務造假 ,具體包括三方面。
一是融資性貿易虛增收支,2018至2019 年,子公司新興際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與多家企業開展融資性貿易,違規確認營業收入與營業成本,導致相應年度財務數據虛增。
二是代理業務收入確認違規,2020 至 2021 年,二級子公司際華岳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開展代理業務,違規采用總額法確認收入,虛增營業收入與營業成本。
三是跨期確認土地出售收入,全資子公司跨期確認襄陽土地出售收入,造成 2020 年年度報告虛減利潤總額。上述行為致使公司多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違反信息披露相關規定。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證監會擬作出明確處罰。 對際華集團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700萬元罰款。 對時任董事長李義嶺、時任總經理及董事長袁海黎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50萬元罰款;對時任副總經理、總經理段銀海,時任總會計師何華生,時任副總經理容三友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 200 萬元罰款;對時任副總經理邱衛兵給予警告,并處 100 萬元罰款;對時任際華國貿執行董事彭長清給予警告,并處 80 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吳同興、時任總經理夏前軍、時任總會計師劉改平、時任際華新材料總經理鄧曉霞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 60 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會秘書王靜疆、時任職工監事及審計風險部部長馬建中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 50 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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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處罰不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但觸及上交所其他風險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并停牌。公司將按要求對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差錯更正與追溯調整,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截至公告日,公司生產經營正常有序,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承諾吸取教訓,完善內控與公司治理,嚴格遵守信息披露規范,維護公司與投資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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際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所屬軍需被裝企業,最早歷史可追述至1927年,無論是戰爭年代還是和平建設時期,都為我軍的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2000年,為適應新形勢下軍隊保障要求,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軍委的部署,軍隊將部分保障性企業移交新興鑄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管理。2006年成立際華輕工集團有限公司統籌管理所屬輕工生產企業。2009年6月26日重組改制成立際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0年8月1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募集資金40億元,成為軍需被裝領域首家上市企業。
來源:際華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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