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
《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規明確要求
未經用戶明示同意
任何商家不得發送商業短信
這一話題沖上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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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價值強營銷
垃圾短信擠占正常通信空間
新修訂的《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最引人關注的,是針對商業短信治理機制的完善。新規對授權底線、退訂機制與發送、端口與身份管理及全鏈條監管與處罰等方面進行了規范和要求。
一直以來,許多商業短信沒有經過用戶明示同意,商家擅自批量發送,用戶退訂困難,因此又被稱為“垃圾短信”。多位受訪消費者反映,垃圾短信發送頻率高,涵蓋房產、教育、電商平臺等多個領域,嚴重干擾個人生活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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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保委的一項調查顯示,76%的消費者表示經常收到垃圾短信,內容繁雜,且存在假冒或混淆簽名、設置消費陷阱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江西楊女士說,特別是在電商大促期間,手機收件箱就成了商家的“廣告牌”。“垃圾短信混在驗證碼和取件通知里,一不小心就把有用的短信擠沒了。嘗試回復退訂,但作用不大,退了這個號碼,又會有新的號碼發來短信。”
“垃圾短信”不僅擠占了正常的通信空間,內容也呈現出泛濫、無價值、強營銷等特征。寧夏用戶侯女士表示,許多短信根本找不到退訂選項,對于上了年紀、不熟悉智能手機操作的老人們來說,甚至不知道自己在何時何地勾選了同意接收的選項。
新規強化“明示同意機制”
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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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運營商:
目前可攔截部分“垃圾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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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議:增加違法成本
建立黑名單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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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新聞
編輯:張靜
校對:李倩
責編:楊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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