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王榮 2026-05-07 0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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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女士與對方溝通截圖。(來源:受訪者)
信網·信號新聞5月7日訊曾因“套路加價”引發關注的廣州祥鵬旅游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祥鵬旅游”),近日再次陷入退費糾紛。上海的馮女士在百度優選直播間購買了主播承諾“隨時可退”的旅游優惠券,申請退費時卻被告知:750元的“雙人券”屬于特惠券,不能退;1125元的“三人券”可退,但需分6個月返還。該公司稱“最近資金困難”,目前涉事店鋪已清空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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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時退”變“不能退”
馮女士告訴信號新聞(0532-80889431),去年10月,她在百度優選里看到祥鵬旅游的直播,當時主播強調,價值750元的雙人旅游券有效期一年,期間如有情況隨時可退。她隨即購買了兩張750元的雙人券和一張1125元的三人券。
今年3月,馮女士申請退費時卻被告知:750元的雙人券是特惠券,不能退;1125元的三人券是一般優惠券,需要分期6個月退還,并且“最近公司資金周轉出了點問題”。
退與不退都是“公司規定”
4月22日,信號新聞在百度優選里搜索該直播間店鋪,店鋪認證信息為廣州祥鵬旅游服務有限公司,已經營614天,保證金顯示已繳,但店鋪內沒有任何商品信息。同時,平臺上也未找到祥鵬旅游的直播內容。
信號新聞聯系到店鋪客服,詢問為何旅游券承諾可退現在卻不能退,對方同樣表示“最近公司資金困難”。信號新聞在多個投訴平臺上看到,針對祥鵬旅游的吐槽不少。投訴內容除了此前媒體曾報道的“使用時隨意加價”外,也有像馮女士一樣被以各種理由拒退或延退的情況。
律師:不能以格式條款限制消費者權利
對此,信號新聞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市京師(青島)律師事務所曹嚴龍律師分析認為,在直播帶貨場景中,主播作為經營者的代言人或直接銷售人員,其在直播過程中反復強調的“隨時可退”屬于對消費者作出的重要承諾,該承諾具有法律效力。若經營者以“特惠票不退”等格式條款限制消費者權利,且該條款未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亦未對消費者進行明確說明,需承擔相應責任,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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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女士與對方工作人員溝通截圖。(來源:受訪者)
[來源:信網 編輯: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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