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鄉村治理與民生服務中,鄰里土地糾紛看似小事,卻牽扯鄉情民意,一旦處理得簡單粗暴,極易結下長久隔閡。近日,淄博市淄川區人民法院寨里法庭就秉持調解優先、柔性化解理念,憑借反復上門、多輪攻堅的耐心韌勁,成功調處一起這樣拖延日久、基層多次調解無果的土地租賃鄰里糾紛,以情理法相融的方式,守住鄉土鄰里情,充分彰顯基層司法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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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張某與被告李某本是鄰里,早年口頭達成土地租賃約定,李某承租張某地塊用于農耕,租期十年,租金一次性結清。租賃期滿后,張某依約要求收回土地,卻發現地塊被大量栽種樹木,東側還私自壘砌石堰墻,原有地貌被徹底改變。張某多次交涉,要求對方清樹拆墻、恢復原狀返還土地,李某始終推脫回避。當地派出所、鎮政府先后介入調解,均未能平息分歧,無奈之下,張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解決糾紛、維護自身權益。
承辦法官崔國梁在深入了解案情后選擇抓緊與案件當事人聯系,他深知,此類鄉村鄰里土地糾紛絕不能一判了之,一紙判決看似結案,實則后患無窮,不但破壞了鄰里情誼,也不利于基層和諧穩定。為此,法庭果斷決定摒棄以往坐堂審案模式,通過下沉一線、主動深入涉案土地現場,實地查看土地現狀、搭建設施情況,詳細了解雙方矛盾核心癥結的方式,實地進行梳理調解攻堅。
解紛初期,原被告情緒尖銳對立、各持己見。原告堅持租期已滿、收回土地天經地義;被告則以樹木已成材、清理成本高為由不愿配合,雙方態度強硬、互不退讓,加上前期基層調解未果,調處難度陡增。為摸清實情、找準癥結,法官和調解員放棄休息,多次深入田間地頭現場踏勘,細致丈量地界、查看樹木分布和石堰墻體構造,掌握第一手現場情況。又六次往返法庭、當事人住所與涉案地塊之間,不顧田間日曬雨淋、鄉間土路奔波,一次次上門走訪、促膝談心。一邊向被告釋明民法典土地租賃相關規定,講清租期屆滿返還土地、恢復原狀的法定責任及拒不配合的法律后果;一邊耐心勸導原告顧及鄉情、體諒樹木生長周期與處置實際困難,多一份包容、少一分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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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當事人反復搖擺、情緒起伏,調解團隊始終保持耐心、不厭其煩,從法律責任、鄰里情誼、鄉村和睦、長遠相處多角度反復勸導,一點點消解成見、軟化對立。經過多輪奔波溝通、法理情理雙重疏導,原本劍拔弩張的雙方終于放下心結、愿意協商讓步。最終在法官的協調下達成調解約定:原告在2028年12月31日前,將地塊樹木全部清理完畢,完整歸還土地。事后法官專程回訪,見證鄰里握手言和、化干戈為玉帛,一樁久拖未決的土地鄰里糾紛圓滿畫上句號。
此次糾紛的圓滿化解,是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基層法庭的生動實踐。寨里法庭以腳步丈量民情、以耐心消融積怨,既依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又保全鄰里鄉情,為鄉村同類土地糾紛調處樹立了范本,也為推動形成鄰里和睦、強化基層治理注入溫暖法治力量。
(通訊員 張萌 何依灝)
來源:大眾新聞·山東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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