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經記者 陳婷 趙毅 深圳報道
5月6日,雙鷺藥業(002038.SZ)公告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深交所紀律處分決定。
處分決定顯示,雙鷺藥業存在通過信托產品對外提供資金的情況,截至目前,合計7.64億元本金未收回且存在較大損失,上述業務未按規定履行相應審議程序并及時對外披露,相關定期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相關資金支出、公章審批、合同管理等內部控制存在缺陷。雙鷺藥業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
雙鷺藥業董事長、總經理徐明波,財務總監冀莉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對雙鷺藥業上述行為負有重要責任;雙鷺藥業董事會秘書梁淑潔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對雙鷺藥業上述行為負有責任。
深交所作出以下處分決定:對雙鷺藥業、徐明波及冀莉給予公開譴責,對梁淑潔給予通報批評。
雙鷺藥業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上述紀律處分決定后高度重視,將嚴格按照深交所的要求,深刻反思、積極整改,充分汲取教訓并引以為戒。
對于公司存在通過信托產品對外提供資金的具體情況,雙鷺藥業方面表示,該事項為公司原財務人員隋某某涉嫌利用職務便利侵害公司利益,該侵害公司利益事項,公司已于2026年2月11日向公安機關報案。3月10日公司已收到立案告知書,目前該案正在辦理中。“該案發生后公司管理層存在處置失措責任,也暴露了公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為維護公司利益,保護中、小股東利益不受損害,徐明波自愿承諾該投資理財無法挽回的差額部分最終確認后由其補足。徐明波目前已先行將5000萬元現金上繳公司。
雙鷺藥業方面表示,此次收到上述紀律處分決定事項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管理活動,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將繼續有序開展。
此前,雙鷺藥業還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除了前述信托業務,雙鷺藥業在財務核算方面存在個別收入確認跨期、生產成本核算不準確、銷售費用確認跨期、個別無形資產減值測試的支撐依據不充分的問題,以及存在未嚴格執行外包服務驗收制度、股東會董事會會議記錄瑕疵、內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執行不完善等規范性方面的問題。
北京監管局決定對徐明波、梁淑潔、冀莉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你們應高度重視,加強對資本市場法律法規的學習, 依法依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全面清查信托業務損失并積極挽損,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財務核算水平,規范資金、公章、合同等審批管理,切實提高公司治理的規范性和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避免再次發生此類違規行為。 ”北京監管局方面指出。
雙鷺藥業主要從事基因工程及相關藥物的研究開發和生產經營。2025年,公司營收約6.24億元,同比下降5.57%,凈利潤約-3.47億元,同比下降368.77%,主要是報告期內計提理財投資損失較大,以及受行業政策調整和市場競爭加劇影響,部分產品銷售單價同比下降,相關業務毛利率下滑所致。
2026年一季度,雙鷺藥業營收同比下降18.98%,主要是部分產品受季節性流感波動影響所致;凈利潤約-8611.44萬元,同比下降287.33%,主要是公司持有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所致。
(編輯:曹學平 審核:童海華 校對:顏京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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