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6日,法國巴黎,國民議會大廳。
141票贊成,0票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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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在現代民主議會中近乎“奇跡”的數字。無論左右派別,無論執政黨還是在野黨,在這一刻達成了共識。法案隨后于5月7日提交參議院審議,同樣以343票贊成、0票反對全票通過。
消息傳到國內,社交媒體瞬間沸騰。“圓明園的獸首要回來了?”“被搶了165年,終于等到這一天!”“法國人終于良心發現了?”
就在國內網友激動萬分的時候,外交部的回應卻顯得格外“克制”。5月7日例行記者會上,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只回了6個字——“贊賞”、“期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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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想象中的振臂高呼,沒有“強烈敦促”,更沒有“必須歸還”的強硬措辭。這6個字背后,藏著太多我們不得不面對的復雜現實。
先別急著鼓掌,咱們先把這事兒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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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么概念?就好比你家被偷了東西,警察找到了,但法律規定失物招領處的東西“原則上不能還給失主”,每次歸還都得市長親自簽字。這效率可想而知。
但是——這里有個巨大的“但是”。
1815年之前呢?拿破侖打下的那批呢?1972年之后的呢?都不在討論范圍內。
這更像是法國的一步“政治棋”。
這項法案的出臺,本質上是法國試圖控制輿論壓力的一種“主動應對”——先搭個臺子,至于戲怎么唱,以后再說。
而且,法案的優先級非常明顯:非洲是第一順位。
曾有法國議員在議會上引用雨果的話:“法蘭西能脫胎換骨,將不義之財歸還被搶掠的中國。” 這話聽著熱血,但“將”和“已”之間,隔著千山萬水。
法國人的“浪漫”,有時候是“拖延”的另一種說法。
這是所有人最關心的問題。
我的判斷是:短期內“批量歸還”不太現實,但“個案突破”值得期待。
為什么這么說?法律障礙確實在松動。
以前得靠外交談判、政治施壓,現在可以走科學評估、行政程序。門檻降低了,路徑清晰了。
問題是,誰來制定這個“標準”?誰來決定什么是“科學方式”?科學委員會的成員怎么產生?
這些問題法案都沒說清楚。說白了,主動權還在法國手中。
第三,也是最關鍵的——中國的外交策略是“悶聲干大事”。
外交部回應“贊賞”、“期待合作”,不是軟弱,而是務實。
法國這個法案,本質上是法國國內法,不是國際條約。中國如果高調喊“必須歸還”,反而可能激起法國國內的民族主義情緒,適得其反。
這些都不是“市場買菜”式的要回來的,而是通過外交協商、技術合作、專家論證,一點一點“磨”回來的。
外交部說的“期待合作”,翻譯過來就是:“臺子你搭好了,咱們坐下來慢慢談。”
這比打嘴仗管用得多。
這在西方主要國家中,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突破。
正如議員帕特里耶-萊圖斯在議會發言時所說:“雨果曾夢想法蘭西能脫胎換骨,將不義之財歸還被搶掠的中國。這一天終于到來。”
這一天,確實來了。只不過,可能還只是個開始。
真正的歸還,還需要漫長的司法博弈、外交斡旋和專家論證。可能要再等五年、十年,甚至更久。
但我們得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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