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六十多年前,法國大文豪雨果曾痛斥英法聯軍洗劫圓明園,寫下那封著名的公開信,盼望法國有朝一日將"不義之財"歸還。
![]()
眼下,法國國民議會以141票贊成、零票反對通過了簡化文物歸還程序的法律草案,參議院緊接著也以343票全票放行。雨果的盼望,真的等到了嗎?
2017年,法方高層在訪問布基納法索時承諾推動文物歸還立法。此后九年間,法國實際歸還的文物屈指可數——2020年向貝寧歸還了26件阿波美王國珍寶,向塞內加爾歸還了一把佩劍,直到2026年初才把一面從科特迪瓦沒收的說話鼓送回去。
進度如此緩慢,根子上的問題在于法國法律的一條鐵律:納入公共收藏的文物"不可轉讓",每還一件都得專門走一遍立法程序。
![]()
2025年7月,法國政府終于啟動快速立法程序。今年1月參議院首次審議通過草案,4月13日國民議會以170票全票通過并提出修正案,兩院對等混合委員會隨后協商達成一致文本。
5月6日國民議會以141票贊成通過最終版本,5月7日參議院再以343票全票放行。按程序,總統應在15天內簽署頒布,但這期間法案仍可能被提請合憲審查,能否順利落地還有最后一道關卡。
說白了,這部法案做的事就是把文物歸還的審批權從立法層面下放到行政層面——今后不用再逐案立法,通過行政法令就能辦。
![]()
不過,法方高層已經明確表態:只有經過科學認定、符合嚴格法律標準的文物才會歸還。法案對適用范圍卡得很死:僅涵蓋1815年至1972年間以偷盜、掠奪等非法方式獲取的外國文物,且排除軍事繳獲物、公共檔案和考古發現。
所有歸還申請要經過雙邊科學委員會審查,還要征求國家文化財產歸還委員會的意見。議員在辯論中反復強調的一個詞就是"非自動性"——法國掌握著節奏,誰能拿回、什么時候拿回,決定權在巴黎手里。
回到中國文物這個話題。流失法國的中國文物數量龐大,僅楓丹白露宮中國館就收藏了上千件圓明園珍寶——鎏金佛塔、景泰藍大香爐、緙絲佛畫,件件出自皇家。
![]()
1860年英法聯軍洗劫圓明園后,法軍司令蒙托邦將搶來的寶物分作七大車獻給拿破侖三世和歐仁妮皇后,皇后專門辟出一個館來安放。
這些文物被法國定性為"戰利品",而法案恰恰將軍事繳獲物排除在歸還范圍之外。法國極右翼在立法過程中力推這一條款并獲得通過,左派試圖刪除卻未果。
因此,圓明園文物要通過這部法案回家,首先就得跨過"軍事用途"這道坎。1899年和1907年的海牙公約早已確立文化遺產不屬于戰利品的國際共識,但法國國內法的例外條款擺在那里,要打通這層障礙并不容易。
![]()
不過也不是完全沒有突破口。法案名稱里沒有"殖民"二字,適用范圍并不限于前殖民地國家,這給中國留了一扇窗。
1908年伯希和從敦煌藏經洞以低價購得的六千余卷寫經和文物,如今藏于法國國家圖書館,其獲取方式長期受到質疑,屬于典型的非軍事類流失文物,時間上也落在法案覆蓋區間內。
此外,民國時期被盜鑿走私出境的石窟壁畫、佛像等,同樣符合追索條件。
中方的態度很務實。外交部發言人5月7日表示"贊賞法方推動流失文物返還原屬國的責任擔當",期待法案早日完成立法程序,并愿在此領域開展合作。這番表態分寸拿捏得到位:既釋放了積極信號,又沒有高調施壓。
![]()
接下來的操作空間在于幾條線同時推進——依托中法文化遺產工作組的現有渠道進行磋商,以伯希和敦煌寫經為突破口積累先例;爭取主動提名專家進入雙邊科學委員會,在技術層面掌握話語權;必要時保留法律訴訟的籌碼,作為談判后盾。
事實上,中法在文物追索上已有成功案例——2015年法方將32件從甘肅大堡子山遺址被盜挖走私出境的秦代金飾片歸還中國,圓明園鼠首和兔首也是由法國收藏家無償捐贈回國。
不過需要看到的是,這部法案的優先服務對象顯然是非洲。法國目前收到的歸還申請大多來自阿爾及利亞、馬里、貝寧等前殖民地國家,立法動力本質上源于對非洲的外交需要。
![]()
中國文物雖然在辯論中被議員提及,但并未進入優先研究清單,短期內可能僅有少量象征性歸還。
此外,法案只適用于公立機構藏品,散落在私人藏家手中的大量中國文物無法通過這條路徑追索,仍需走司法途徑。
法案通過了,門只開了一條縫。能不能把更多流失文物帶回家,考驗的不僅是法律智慧,更是耐心和策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