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8 日,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官方公告,明確全省微型、輕型、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適飛空域范圍,進一步規范低空飛行活動,保障公共安全與飛行秩序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公告依據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相關要求制定,適飛空域為公告附圖青綠色區域、真高120 米以下空域,其余區域均為管制空域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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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主體需嚴格遵守:僅微型、輕型、小型無人機可在對應適飛空域內活動;飛行高度不得超過真高 120 米;管制空域內飛行須經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批準,嚴禁違規 “黑飛”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公眾可通過國家無人駕駛航空器一體化綜合監管服務平臺查詢精確范圍,省發改委同步發布 PDF 與 shx 格式空域圖,方便查詢核對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此次公布為無人機航拍、文旅拍攝、低空作業等提供清晰合規邊界,助力福建低空經濟安全有序發展。請廣大飛手提前核驗空域、實名登記、依規飛行,共同守護低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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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組織公布無人駕駛航空器適飛空域范圍的函》的有關要求,現將我省微型、輕型、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適飛空域范圍(以下簡稱“適飛空域范圍”)公布如下:
適飛空域范圍為《福建省微型、輕型、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適飛空域范圍》青綠色區域的真高120米以下空域,可通過國家無人駕駛航空器一體化綜合監管服務平臺查詢。適飛空域范圍以外的空域為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
特此通告。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6年5月7日
下載地址https://fgw.fujian.gov.cn/zwgk/gsgg/202605/P0202605083204900879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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