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視劇《主角》第9集中,米蘭飾演李鐵梅、花彩香飾演李奶奶、胡三元扮演小隊長,秦腔版的《紅燈記》正式出現在觀眾面前。
實話實說,舅舅胡三元飾演的小隊長,現在看當然滑稽,放在當年就明顯有著“走樣”的嫌疑。
對于經歷過紅色年代的60、70后們來說,寧州縣劇團黃正經對于寧州縣排練《紅燈記》的態度,有些敷衍,甚至是輕佻了。
作為家喻戶曉的《紅燈記》,在第一批“八個樣板戲”確定之后,逐漸成為全國唯一的文藝樣式。
可是,僅僅八個樣板戲翻來覆去,人們很快就會看膩,而且僅靠《紅燈記》劇組到全國各地巡演,讓各地方劇團、劇組的人員沒有創作產出,這樣既不能檢閱他們的革命思想,也無法真正占領文藝的全部陣地。
既然不能讓“其他”文藝形式重新奪回文藝舞臺,在旗手看來,“樣板戲”的普及推行工作就是勢在必行的。
1967年6月18日《人民日報》報道稱:首先是橫向發展,即“學習”。由全國各地的劇團、劇組到“八個樣板戲”劇組進行實地學習,學習他們的創作經驗、表演方式以及先進的革命思想,學習完還要寫學習筆記,開展學習的相關講座、報告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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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這個思路,各省的“觀摩團”回到地方之后,就要照搬照演。為了更深入地在全國貫徹“樣板戲”的學習,讓其他劇種也能學“樣板”演“樣板”,要展開縱向發展,也就是“移植”。
對于地方劇團“樣板戲”的移植,最大的要求就是“不走樣”。
《中國戲曲現代史》中寫道:“樣板戲”里的正面人物永遠被安排在舞臺顯著的地位或中心位置,反面人物則偏居于側面,加上燈光、色彩的渲染,使正反面人物形成鮮明的對比與反差,夸張地突出正面人物的“高大”形象,形成了新的“表演程式”。
臺詞、化妝、角色形象“不走樣”,在當時就是強制規定。如果“走樣”,輕則是對作品的理解不到位,重則是政治思想水平不高,還有更嚴重的……等著挨批吧您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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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樣板戲”的移植中,人物的外貌形態、服裝化妝、動作神態都必須符合各自身份,英雄人物即使受傷也不能表現出萎靡、憔悴的神態。
反面人物動作必然要萎縮、躲閃,還要被正面人物的氣勢所震撼而顯得退縮和愚笨。
《主角》第八集,舅舅胡三元被奪了“敲鼓權”,讓他飾演日軍小隊長。胡三元出場的時候,直接給了一束聚光燈,雖然顯得非常滑稽,在當年肯定是不對的。
其實,就是胡三元畫的眉毛是“李玉和”式的高挑大濃眉,很不符合“旗手”要求。樣板戲對于“服化道”是有著嚴格要求的,英雄人物的妝容有著具體要求:有陽剛正氣,眉毛上揚。反面人物則必須妝容晦暗,眉毛粗而散,眉尾向下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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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給了胡三元一個大特寫,很明顯屬于“高級錯誤”,如果放在當年就是極其嚴重的“走樣”,后果如何,不用我多費口舌。
最重要的是,胡三元出場后,出現一束追光,還站在舞臺正中央。
張嘉譯本來就身材高大,加上拍攝的角度,讓他的人物比例遠遠超過了“李鐵梅”和“李奶奶”。
我們看一眼當年真正“樣板戲”的站位,就全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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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的歷史上,從1976年開始,豫劇《紅燈記》、《沙家浜》、《智取威虎山》就開始了大規模改編。時至今日,豫劇版《紅燈記》的影響甚至超過了京劇。
1971年,陜西省文化局也正式成立了《紅燈記》秦腔音樂學習班。為了“樣板戲”的改編,陜西省調集了全省的戲曲精英,其中包括戲曲音樂家王依群、秦腔作曲家肖炳,西安音樂學院作曲系屠冶九、潘哲,著名秦腔表演藝術家李正敏、劉易平以及來自陜北、陜南的戲曲音樂工作者,組成了龐大的創作組。
為了使《紅燈記》和廣大“工農兵群眾”相結合,負責主旋律創作的潘哲、馬生采、肖炳等坐長途車深入寶雞、咸陽等地征求意見,到咸陽、興平、扶風、虢鎮等地的劇團,將創作的旋律唱給大家聽,多方面聽取意見后,作進一步修改與完善。
后來,又經過三次較大的修改才定稿,形成樂譜,提供樂隊及演員使用。
秦腔版的《紅燈記》記譜細致到了什么程度呢?
每一個“裝飾音”、“顫音”、“轉調”、“換聲”都有嚴格要求,就連樂隊成員也必須一個音不錯地按譜演奏。
這樣的創作一旦形成,所有的演員和樂隊都不允許即興創作。
豫劇版《紅燈記》同樣經過了大量的移植和創作,由于京劇西皮、二黃散板的結構相似,所以移植后的豫劇版《紅燈記》跟京劇區別不大,甚至更符合豫劇的唱腔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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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李玉和的唱腔“窮人的孩子早當家”,這一段唱腔符合二八結構,旋律流暢自然。在第三個上句“栽什么苗結什么果”一句,京劇使用了四分之一拍,4小節都是板起,這種結構不符合“二八”結構,豫劇音樂工作者對這一句進行了靈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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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視劇《主角》中,米蘭用一件毛衣,跟主任老婆爭取到了主角李鐵梅的位置。在選角階段,胡三元就去做花彩香的思想工作,讓這位“大女主”去演李奶奶。
在當時,移植可不是隨便移的,演員也不是隨便可以換的。按照西安音樂學院對這段歷史的記載:秦腔革命現代戲《紅燈記》對于演員的挑選格外嚴格,當時挑選了六個李玉和、八個李鐵梅的扮演者。
有意思的是,大名鼎鼎的豫劇表演藝術家常香玉,在豫劇《紅燈記》中,就飾演李奶奶。
1974年,河南代表團赴京參加移植“樣板戲”匯報演出,后由中央電臺進行錄音,并向全國播放。此時,“移植”樣板戲已經在全國鋪天蓋地推廣開來。
1974年9月26日的《人民日報》報道中寫道:國慶演出期間,全國地方劇種當中出現了一批移植“樣板戲”的劇目:其中包括了湖南花鼓戲移植的《龍江頌》、河北梆子移植的《杜鵑山》,以及湘劇、桂劇、彩調劇、晉劇、豫劇等學習和移植的樣板戲折子戲。
移植中最慘的就是滬劇《紅燈記》,他們作為早期的經典版本,旗手用了他們的本子,最后還得按照“京劇版”移植,到最后反而丟了自己的特色。
1975年1月和5月,秦腔《紅燈記》晉京匯報演出,大獲好評。
一年后,小說《主角》的作者,13歲的陳彥進入陜西省鎮安縣劇團當學員。這也就解釋了,易青娥、封瀟瀟、楚嘉禾為什么在同一年被寧州縣劇團錄取。
回頭再看這段歷史,當年“不容一絲走樣”的鐵律,如今成了電視劇里一處令人捧腹的閑筆。規矩能框住舞臺上的站位,卻框不住樣板戲的命。
豫劇版、秦腔版《紅燈記》至今還在民間鮮活著,歷史反復驗證過一件事,那些曾經三令五申強行勒令“不走樣”的,反而最容易被時間沖散;在夾縫中自己調勻一口氣的,紅燈也才亮的更加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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