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王榮 2026-05-14 20:19:03
信網·信號新聞5月14日訊 近日,浙江妙舍沁香科技有限公司因使用虛假榮譽內容開展商業宣傳,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
“杭上市監處罰〔2026〕31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浙江妙舍沁香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自行制作的“央視推薦品牌”榮譽牌匾進行宣傳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規定,屬于使用虛假榮譽作商業宣傳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該公司作出如下處罰:罰款10000元。
根據資料信息顯示,浙江妙舍沁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16日,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是一家以從事研究和試驗發展為主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樓鮮艷。該公司主要從事空氣治理材料、消毒殺菌材料、環保及納米材料的研發、應用與銷售,旗下擁有“原空間”品牌。(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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