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今天對一起貨運行業訴訟案作出裁決,九位大法官一致同意,貨運經紀人可能因疏忽聘用承運商而面臨訴訟。這項裁決推翻了第七巡回上訴法院的判決,意味著價值數十億美元的貨運經紀行業將失去聯邦優先權這一重要法律護盾。
案件源于2018年伊利諾伊州的一起車禍。司機肖恩·蒙哥馬利在事故中失去了一條腿。肇事司機約斯尼爾·瓦雷拉-莫赫納駕駛的 Mack 卡車當時正在運輸塑料花盆,車輛偏離道路導致事故。蒙哥馬利隨后對貨運經紀商 C.H. Robinson 提起疏忽聘用之訴,指控其在選擇承運商時未盡合理注意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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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焦點在于《聯邦航空管理局授權法》(FAAAA)的適用邊界。該法第14501(c)(1)條規定,聯邦法律優先于各州"與貨運經紀人或承運商的運價、路線或服務相關的"任何法律。但第14501(c)(2)(A)條同時設有"安全例外",保留各州"就機動車輛"進行安全監管的權限。
大法官艾米·科尼·巴雷特撰寫的意見書僅八頁,分析框架極為簡潔。核心問題只有一個:針對經紀人的疏忽聘用之訴,是否屬于"就機動車輛"的訴求?
法院援引2013年"丹城二手車訴佩爾基案"的判例,認定"就"(with respect to)一詞應理解為"涉及"(concerns)。FAAAA將"機動車輛"定義為以機械動力驅動、用于公路運輸的車輛。據此,要求經紀人在選擇承運商時盡到合理注意義務,顯然"涉及"機動車輛——最直接的表現,就是那些實際運輸貨物的卡車。
C.H. Robinson 提出的三項抗辯均被駁回。該公司主張,若如此解讀安全例外條款,將架空整部優先權法規。巴雷特回應:安全例外僅保護涉及機動車輛安全的訴求,與運價、路線、服務相關但與安全無涉的州法仍被優先適用。條款依然有效,只是不再保護那些因選任不當而將危險車輛送上公路的經紀人。
大法官布雷特·卡瓦諾撰寫協同意見,塞繆爾·阿利托加入。他認為本案比多數意見呈現的更為接近,但同意最終結果。
案件將發回重審。對蒙哥馬利而言,這意味著他可以繼續追究 C.H. Robinson 的責任。對行業而言,這意味著一項持續多年的法律防御策略宣告終結——聯邦優先權不再能屏蔽疏忽聘用之訴,經紀人必須為其承運商選擇承擔更多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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