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企業發展的核心資源!如何讓青年人才在一座城市中從“一張床”的落腳之地,到擁有“一個家”轉變?千方百計、真金白銀助力人才“安居”,用“家”的溫暖拴住人心。
據市住建局最新消息,為進一步支持在蕪企業職工“留崗、置業、安居”,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市財政局、中共蕪湖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總工會、團市委等多部門,印發《“助企安居”團購商品住房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明確凡在鏡湖區、鳩江區、弋江區、經開區、江北集中區范圍內正常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于2026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以合同網簽時間為準),組團購買參與團購的新建商品住房,且同一單位(或聯合團購單位)在職職工一次性購買5套(含)以上的,可按房屋總價的5%給予補貼,每套最高補貼5萬元。
補貼對象覆蓋主城區
根據《細則》,此次補貼對象覆蓋鏡湖區、鳩江區、弋江區、經開區、江北集中區等主城區范圍,該范圍內的企業正常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于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以合同網簽時間為準),可組團購買參與團購的新建商品住房。
參與團購的房源應為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完成現售備案的在售新建商品住房,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愿向市房地產業協會報名申請。
每套住房最高補貼5萬元
同一單位(或聯合團購單位)的在職職工組團一次性購買5套(含)以上的,按房屋總價(以網簽合同標示金額為準)的5%給予購房補貼,每套住房最高補貼5萬元。
有意向參與團購的房地產企業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向市房地產業協會報名,并按團購活動要求制定優惠政策。
鼓勵用人單位對參與團購的職工給予一定的獎勵支持政策。
團購及補貼發放流程
(一)職工購房
職工在2026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組團購買參與團購的新建商品住房,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完成網簽備案;開發企業應在網簽時同步落實其團購優惠價格。
(二)單位申報
1.申報條件:
由已購房職工向單位提出團購申請,用人單位將其職工已網簽的房源進行歸集,同一用人單位(或聯合團購單位)單批次湊滿5套(含)以上,需于2027年3月31日前向單位(或聯合團購單位其中一家)所在地住建部門(或規劃建設管理機構)申報團購補貼資格。
2.申報材料:
(1)《團購商品住房補貼資格申請表》(附件1)或《團購商品住房補貼資格聯合申請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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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房屋為共有的,需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證)、職工養老保險繳納證明;
(3)所購房屋網簽合同及購房全款發票復印件;
(4)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資格確認
各區住建部門(或規劃建設管理機構)組織有關部門(機構)對用人單位提交的團購申請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出具《團購商品住房補貼資格確認單》(附件3),并將名單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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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線上申領
1.申領時間:已獲得補貼資格的申請人在辦理對應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后,登錄蕪湖紫云英人才服務平臺“團購商品住房補貼”板塊進行申報(首次申報自2026年7月1日起)。
2.申領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房屋為共有的,需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證);
(2)所購房屋網簽合同及購房全款發票;
(3)不動產權證書;
(4)團購商品住房補貼資格確認單;
(5)申請人本人已開通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
(6)申請承諾書(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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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審核公示與資金撥付
1.審核公示: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前期各區住建部門(或規劃建設管理機構)資格確認結果進行審核,審核結束后,將擬補貼對象名單在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資金撥付:
公示結束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無異議的補貼發放名單按照購房所在地告知各區住建部門(或規劃建設管理機構)。由各區住建部門(或規劃建設管理機構)協調同級財政部門(機構)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至購房人銀行賬戶。
《細則》同時明確,團購資格申請人須為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之一,一套房屋只能享受一次團購補貼政策。各用人單位可自行協商聯合進行團購,聯合單位數量不超過3個。申請享受本團購政策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再疊加享受人才安居保障補助、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企業引進青年基礎人才購房補貼、購房貸款利息補貼、“蕪湖消費·安居惠民”消費券等其他購房補貼類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由申請人自行選擇。
另據《細則》規定,鏡湖區、鳩江區、弋江區、經開區、江北集中區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在職職工,可參照執行。無為市、南陵縣、灣沚區、繁昌區可結合本地實際,參照執行。
另據了解,為幫助在蕪企業青年人才便捷獲悉相關政策及申購流程,蕪湖傳媒中心大江房產平臺屆時將同步上線“助企安居”團購線上房產專區,一站式提供政策解讀、團購優惠、全景體驗等服務,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模式,助力企業人才實現安居夢想。
▍記者:駱新星
▍編輯:郭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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