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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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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過對西周早中期的班簋、甗銘文及相關資料的綜合分析,西周時期的“繁”地處于昭王南征的路線之上,其位置在今河南臨潁與襄城之間、潁水以南。周武王滅商后,曾派遣周將討伐與“繁”鄰近的越戲方、蜀、磿等國族,這些國族均地處洛陽周邊的戰(zhàn)略要地,武王此舉正是為營建洛邑所做的軍事準備。
關鍵詞:甗;班簋;應侯鐘;繁;《世俘》;洛邑
西周金文中“繁”地的地望,是學界長期爭論的問題,主要有河南新蔡、四川彭縣、山東汶泗及河南臨潁等四種觀點。新見的甗與應侯鐘,為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新的學術契機。本文在以往研究的基礎上,首先探討班簋與甗銘文中“繁”地的位置,再分析新見應侯鐘銘文中“繁”地的地望及其政治背景,并進一步考察周武王為營建洛邑所做的軍事準備。
一、“繁”地地望辨析
“繁”作為地名,見于西周中期的班簋和甗銘文,兩器銘文分別如下:
唯八月初吉,在宗周,甲戌,王令毛伯更虢城公服,屏王位,作四方極,秉繁、蜀、巢令,賜鈴勒,咸。王令毛公以邦冢君、徒馭、戜人伐東國()戎,咸。王令吳伯曰:以乃師左比毛父。王令呂伯曰:以乃師右比毛父。遣令曰:以乃族從父征,誕城衛(wèi)父身,三年靜東國······(班簋《集成》4341)
唯十又一月,王命南宮伐豺方之年,唯正月既死霸庚申,王在宗周,王朝命使于繁。賜貝五朋,敢揚對王休,用作寶尊彝,子子孫孫其永寶用。(甗《銘圖》3363)
學界關于“繁”地地望的討論主要有四種觀點,即河南新蔡、四川彭縣、山東汶泗以及河南臨潁。新蔡說是當今學界的主流觀點。《左傳·襄公四年》:“楚師為陳叛故,猶在繁陽。”杜注:“繁陽,楚地,在汝南鲖陽縣南。”此觀點認為“繁”即繁陽,在今河南新蔡北。然而,綜合分析班簋和 甗銘文,“繁”應在淮北汝潁中上游地區(qū)(詳見下文),而新蔡北的繁陽顯然不在這一地區(qū),因此新蔡說是不可取的。李學勤認為甗和班簋銘文中的“繁”應是一地,甗中的虎方是巴人,班簋中的蜀為成都平原之蜀,從而指出“繁”應與巴、蜀毗鄰,是漢代繁縣,在今四川彭縣西北。由于李先生當時還未看到海外的卣,錯將甗銘文中的釋為“虎方”,在今天看來應釋為“豺方”。如此,豺方并不是巴人,“繁”與巴之間的地名系聯(lián)就被切斷,因此“繁”為漢代繁縣就失去了立論前提,不可取信。陳絜主要根據(jù)兩周之際的繁伯我君鬲銘文論證兩周之際在山東汶、泗之間有一個繁國,從而認為西周早中期甗和班簋銘文中的“繁”地也在山東汶、泗之間。然而,問題在于兩周之際的“繁”和西周早中期的“繁”是否一定在同一地方呢?我們知道戰(zhàn)國之前人們主要聚族而居,而部族的遷徙是常見之事,繁人有可能西周早中期在某地,后來才遷徙至山東汶、泗之間。西周早中期至兩周之際,時間跨度很大,我們不能排除部族遷徙的可能。更為重要的是,兩周之際,山東汶水、泗水之間是否存在一個繁國?這就需要對繁伯我君鬲的銘文展開具體討論,其銘文如下:
繁伯(我)君媵(造)姒寶鬲,子子孫孫永用享。(繁伯我君鬲,《中國出土青銅器全集》)
,陳絜釋為“朱”,讀作“邾”,銘文大意為姒姓繁族首領“繁伯我君”為其出嫁邾國的女兒“邾姒”鑄造媵器,則“繁”應與“邾”相鄰,在山東汶、泗之間。但我們仔細觀察字,認為將其釋為“朱”不妥。甲骨文、兩周金文以及戰(zhàn)國簡帛中的“朱”字,其字皆從“木”,“木”字中間或為一實點,或為一短橫,或是兩短橫,如(《合集》36743)、 (吳方彝蓋《集成》9898)、(蔡侯朱缶《集成》9991),而繁伯我君鬲銘文中“”字顯然不是從“木”,此字絕非“朱”字。其實,由于陳絜所依據(jù)的繁伯鬲銘文拓本清晰度較低,陳絜才將誤釋為“朱”字。,宮希成、劉琳、方玲將其釋為“蚩”,劉雨、盧巖將其釋為“造”,孫合肥將其釋為“告”,鄒芙都、馬超亦將其釋為“告”。陳劍討論過古文字中“造”與“告”的區(qū)別,認為:“‘告’字殷周金文多見,作出、、、、、等形(看《金文編》56頁0127號),將前舉金文‘造’字諸形所從跟真正的‘告’字相比較,不難發(fā)現(xiàn)其區(qū)別所在:‘造’字諸形所從基本聲符上半的中豎常向左屈頭,‘告’字中豎皆為直頭;‘造’字諸形基本聲符所從上半的中豎也有作直頭的,但中豎上大多所從的是小點,偶爾有變作短橫的,而‘告’字中間所從橫劃雖或短或長,但從來沒有寫作小點的。”繁伯我君鬲銘文中的字,就屬于“造”字諸形基本聲符所從上半的中豎作直頭的,但中豎上從的是小點,因此我們認為將釋為“造”更為可取。根據(jù)繁伯我君鬲銘文的記載,“造”顯然乃為國名,可讀為“郜”。羕陵公戈銘文:“羕陵公伺睘所郜,冶己女。”學者認為其“郜”字應讀為“造”。洹子孟姜壺銘文(《集成》9730)有“郜邑”之語,“郜”字為形,從造從邑,造為聲旁。《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載郜乃文王之昭,可見郜為姬姓。《左傳·桓公二年》載宋以郜大鼎賂魯桓公,杜注:“濟陰城武縣東南有北郜城。”郜,在今山東成武縣東南。如上所述,并非“朱”字,是“造”字,讀為“郜”,則邾和“繁”之間的地名系聯(lián)就難以成立,那么“繁”在山東汶、泗之間也就失去了立論前提,不可取信。朱繼平將甗銘文中的“繁”與昭王南征的路線系聯(lián),從而認為“繁”即古繁陽亭,在今河南臨潁西北的繁城鎮(zhèn)。由于當時流傳海外的卣還未曾披露,朱先生也將甗銘文中的(豺方)錯釋為“虎方”,但這并不影響其對“繁”地地望的考證。豺方與虎方關系密切且相距不遠(詳見下文),因此將“繁”地與昭王南征路線系聯(lián)從而推論“繁”地地望的方法是可取的。然而,“繁”地是否一定位于臨潁西北的繁城鎮(zhèn),仍有進一步探討的空間。
總而言之,關于班簋與甗銘文中“繁”地的地望問題,河南新蔡、四川彭縣、山東汶泗等地之說均存在疏誤,臨潁說仍有進一步探討的空間。前賢時彥在考證“繁”地地望時主要運用兩種方法:其一,將“繁”地與文獻中的相關地名對應;其二,根據(jù)地名之間的系聯(lián)關系先確定一個地名所在,然后再順藤摸瓜考證“繁”地地望。這兩種方法當然是可行的,但也有很大的不足,即上古時期地名往往隨著部族遷徙而走,同一地名會存在于很多地方,因此運用上述兩種方法考證地名的結果只能是可能性之一,這就解釋了為何學者對于同一地名的考證往往有不同的觀點。鑒于上述兩種方法的不足,我們以為考證“繁”地地望應在綜合各方面相關史料的基礎上,先大致確定“繁”地所在的地理區(qū)域,然后再尋找相關線索確定“繁”地具體所在,如此便可有效規(guī)避一名多地的問題。
二、“繁”地應在淮北汝潁中上游地區(qū)
以班簋和甗銘文為基點,再結合其他相關史料,兩器銘文中的“繁”地應在淮北汝潁中上游一帶,其證有四:
其一,班簋銘文中的()戎是何族群,史籍無載。穆王之世,周室在東南方的主要強敵是淮夷,雙方長期對峙于淮北汝潁中上游一帶。班簋銘文載此次征伐戎竟耗時三年方使東國平定,可見戎實力之強悍,在東國能具備如此實力的族群很有可能就是淮夷。有學者可能會提出一個質疑:既然戎在東國,又怎么會是南方的淮夷呢?其實,朱繼平曾指出:“所謂‘東’‘南’乃是觀察者基于所處位置作出的一種方位判斷,具有一定的相對性和主觀性。如競卣(《集成》05425)言‘惟伯犀父以成師即東命,戍南夷’,其中‘即東命’與‘戍南夷’并見,說明東向的軍事行動,在防范對象上也可以是南向的。我們還曾研究指出,柞伯鼎銘中‘廣伐南國’的‘昏戎’,對應的是故地在今山東金鄉(xiāng)緡城堌堆遺址的有緡氏,‘南國’與‘昏戎’間并無直接的地理對應關系。”可見,戎與東國并不一定存在直接的地理對應關系。朱繼平從冊命情境的角度出發(fā),認為:“周王冊命毛伯與包括‘遣令曰’句在內的命將出征儀式,當被視作同一事件中前后相繼的兩部分,即二者存在內在的邏輯關聯(lián)。”依朱先生所論,簋銘首先記載了周王對毛伯的冊命,即令毛伯接替虢城公的職務并掌管繁、蜀、巢三國的政令,這一冊命的目的就是讓毛伯率領繁、蜀、巢三國去征伐淮夷的附屬族群戎。周穆王時期周室與淮夷主要對峙于淮北汝穎中上游地區(qū),周王就近調遣在淮北汝穎中上游地區(qū)的“繁”配合毛伯征伐淮夷則是十分合理的軍事安排。
其二,甗銘文中有“王命南宮伐豺方之年,······王朝命使于繁”之語。我們認為“虎方”和“豺方”關系密切且相距不遠。首先,《詩經·小雅·巷伯》云:“彼譖人者,誰適與謀?取彼譖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董珊結合卣銘文中新出現(xiàn)的“豺方”,認為《巷伯》中的“豺虎”應分別解釋為西周的方國名且在周之南土,可信。其次,中方鼎(《集成》02751)銘文有“唯王令南宮伐反虎方之年”之語,學者們均認為鼎銘中的“南宮”和甗銘文的“南宮”是同一人。既然同是昭王時期的南宮率兵伐虎方和豺方,那么兩者自然關系密切。最后,從“虎”和“豺”的字形來看,正如吳鎮(zhèn)烽所言:“豺方也應在南方,與虎方毗鄰或者相近,因為都是以猛獸為族徽或族氏名。”既然虎方和豺方關系密切且同被南宮征伐,學界一般又認為南宮伐虎方與昭王南征有關,那么我們就可推論出南宮伐豺方很有可能亦是昭王南征之事的一環(huán)。如此,甗銘文所載的王令出使繁應與昭王南征相關,從而我們可進一步將“繁”的地望與昭王南征路線系聯(lián),即繁國應該在昭王南征的路線之上。昭王南征路線大致為從洛邑出發(fā),途經淮北汝潁中上游一帶,再經南陽盆地、隨棗走廊至隨州地區(qū),征伐漢東地區(qū)尚未臣服于周的楚蠻和其他族群。從目前掌握的資料來看,淮北汝潁中上游地區(qū)是昭王南征過程中的重要區(qū)域。胡應姬鼎銘文:“唯昭王伐楚荊,胡應姬見于王,辭皇,錫貝十朋,玄布二匹,對揚王休,用作厥嫡君、公叔乙尊鼎。”(《銘圖續(xù)編》)李學勤指出胡應姬是嫁到胡國的姬姓應國之女,公叔乙為胡應姬之子,胡國在今河南漯河東。胡應姬鼎銘文說明胡國協(xié)從昭王南征,而胡國所在的漯河就在淮北汝潁中上游一帶。既然“繁”位于昭王南征的路線之上,而淮北汝穎中上游一帶又是昭王南征過程中的重要區(qū)域,這與上文關于“繁”在淮北汝穎中上游一帶的論證相吻合。
其三,與胡國一樣,炎、過兩國也協(xié)從昭王南征。令簋銘文(《集成》4300)有“唯王于伐楚,伯在炎”之語,這說明炎地與昭王南征有關。炎地之地望,應是魏都大梁南之郯,在今河南開封南。過伯簋銘文云:“過伯從王伐叛荊,俘金,用作宗室寶尊彝。”(《集成》3907)可見,過國亦與昭王南征有關,其地望在今河南扶溝南。胡、炎、過三國均協(xié)從昭王南征,胡在汝穎中上游地區(qū)的漯河,炎和過分別在臨近汝穎中上游地區(qū)的開封和扶溝,那么作為協(xié)從昭王南征的“繁”有很大可能同樣在汝穎中上游地區(qū)。
其四,從班簋銘文來看,“繁”與“蜀”應毗鄰,相距不遠。《逸周書·世俘解》:“庚子,陳本命伐磨(磿),百韋命伐宣方,新荒命伐蜀。乙巳,陳本、新荒蜀、磨至,告禽霍侯。”《世俘解》記載了周初武王克商后派遣將領征伐商屬方國的過程,周將庚子日伐磿、宣方、蜀,四天后的乙巳日就擒獲蜀、磿之君和霍侯,告捷而歸,可見蜀、霍兩地相距不遠。蜀在甲骨卜辭中無載,但卜辭有霍地。霍之地望,舊多以為是周初的霍叔所封之地,在山西霍縣。從甲骨卜辭來看,霍與望是同版卜辭地名(見《合集》35661),且兩地在十祀征夷方途中有地名系聯(lián)關系,望在今河南商丘和虞城之間,那么霍應在今豫東魯西地區(qū),靠近望地。《左傳·僖公二十一年》:“秋,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盂,執(zhí)宋公以伐宋。”杜注:“盂,宋地。”沈欽韓云:“《一統(tǒng)志》,盂亭在歸德府睢州界。”“盂”,《公羊傳》作“霍”,盂是魚部匣紐字,霍是鐸部影紐字,魚鐸對轉,匣影旁紐,盂與霍可通。如此,甲骨卜辭和《世俘解》中的霍即宋的盂(霍)地,在今河南睢州西北。那么距霍不遠的蜀應鄰近河南睢州一帶,很有可能是戰(zhàn)國魏地之濁澤,在今河南禹州東北。《史記·魏世家》載魏惠王元年韓、趙合兵伐魏,戰(zhàn)于濁澤。《后漢書·郡國志》載潁川郡下長社縣有蜀城、蜀津。武王克商后所伐之蜀和霍,分別在禹州東北和睢州西北,均在殷都的南方,這也與《禮記·樂記》:“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滅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國是疆。”的記載相符合。既然蜀在汝穎中上游地區(qū)的禹州東北,那么距蜀不遠的“繁”亦應在汝穎中上游地區(qū)。
三、繁、蜀、巢地望考
根據(jù)上文的討論,班簋和甗銘文中的“繁”在淮北汝穎中上游地區(qū),此地區(qū)與“繁”有關的地名有兩個:其一是古繁丘城。《水經注》卷二十一“汝水”條云:“汝水又東南徑繁丘城南。”《魏書·地形志》載襄城郡下襄城縣有繁丘城。古繁丘城在今河南襄城東南;其二是古繁陽亭。《水經注》卷二十二“穎水”條下云:“徑繁昌故縣北,曲蠡之繁陽亭也。《魏書·國志》曰:文帝以漢獻帝延康元年,行至曲蠡,登壇受禪于是地,改元黃初。其年,以潁陰之繁陽亭為繁昌縣。”古繁陽亭在今河南臨潁西北的繁城鎮(zhèn)。
我們認為班簋和甗銘文中的“繁”就在河南臨潁和襄城之間、潁水以南。河南襄城東南方向就是臨潁西北的繁城鎮(zhèn),襄城距繁城鎮(zhèn)不到28千米,兩地相距不遠,因此繁丘或繁陽均有可能是金文中的繁國所在,不必拘泥于其中之一。上古時期族地合一,河南臨潁和襄城之間、潁水以南地區(qū)是繁人的主要分布區(qū),有多個繁地不足為奇。蜀和巢應距繁不遠。蜀,即戰(zhàn)國魏地之濁澤,在今河南禹州東北。巢,或是古巢亭,在今河南睢縣南。《左傳·哀公十一年》載衛(wèi)大叔疾死于巢,《太平寰宇記》卷二《河南道二·東京下》“襄邑縣”條下有“巢亭,在縣南二十里”,即衛(wèi)大叔疾死之地。除甗和班簋外,周原甲骨中也有“繁”“蜀”“巢”。2003年周原考古隊在陜西岐山周公廟遺址發(fā)掘出2號卜甲(C10④:2),其卜辭中有“繁”之語,李學勤認為“繁”可讀為“翦繁”即伐繁。“伐蜀”見于周原鳳雛甲骨H11:68,“征巢”見于鳳雛甲骨H11:110。周原鳳雛甲骨和周原周公廟甲骨的年代大約為商末周初,和西周早期的《逸周書·世俘解》、昭王時期的甗、穆王時期的班簋在年代時序上臨近,因此周原甲骨卜辭中的“繁”“蜀”“巢”、《世俘解》的“蜀”、甗銘文中的“繁”和班簋銘文中的“繁、蜀、巢”很有可能是同一地名且地望一致。
四、新見應侯鐘銘文相關問題探析
應侯編鐘是出土于陜西寶雞扶風法門鎮(zhèn)莊白村的一組甬鐘,共五件,但被盜竊。近年公安部門追回整套編鐘,其中第三件(7-3)有銘文24字,李金鑫率先對銘文做了基本研究。管文韜繪制了清晰的應侯鐘線圖摹本并做了進一步的研究。應侯編鐘銘文曰:“楚公遽以繁享于王,應侯率。王其萬年,應侯其日率楚眔繁享。”李金鑫和管文韜均認為楚公遽即楚國國君熊渠,因而此器的年代大致是夷、厲時期。根據(jù)銘文的記載,應侯、楚公遽、繁(君)在周王朝的層級統(tǒng)治體系中有著地位高低之分,具體關系是應侯>楚公遽>繁君。應監(jiān)甗銘文曰:“應監(jiān)作寶尊彝。”(《集成》883)此器年代是西周初年,“應監(jiān)”說明應國的職責起初是監(jiān)視南土原殷商的舊邦,后來才逐漸發(fā)展成為鎮(zhèn)撫一方的外服諸侯。應侯鐘銘文中的應侯仍領有監(jiān)視楚的責任,因而成為周王和楚、繁等國的中間人,率領兩國國君奉事周王。銘文中“楚公遽以繁享于王”的記載,說明繁的地位低于楚,應該是楚的附庸國。至于應侯鐘銘文的“繁”,我們認同管文韜的觀點,即此“繁”與西周早、中期的繁地望一致,在河南臨潁、襄城一帶。
應侯率領楚、繁兩國國君奉事周王,此舉亦可視為覲見周王。此次覲見共有三方代表,其地位由高至低依次為周王、周室鎮(zhèn)撫南土的應侯,以及楚、繁等外服諸侯,足見其具有重要政治意義。我們認為,此次覲見的政治背景在于周王室承認繁為楚的附庸國,故而應侯率領楚及其附庸國繁共同覲見周王,以此確立周王—應侯—楚—繁的四級層級統(tǒng)治體系。鑒于此次覲見的重要政治意義,應侯鐘被留存于寶雞宗周地區(qū)作為紀念器,這也就很好地解釋了應侯鐘出土于寶雞扶風莊白村的原因。
五、周武王為營建洛邑所作的軍事準備
本文最后再引申討論一個問題,即周武王為營建洛邑所作的軍事準備。《逸周書·世俘解》載武王克商后派周將繼續(xù)討伐越戲方、陳、衛(wèi)、磿、蜀、宣方、霍、厲等方國。霍,即卜辭的霍地,在今河南睢縣西北。蜀,即戰(zhàn)國魏地之濁澤,在今河南禹州東北。蜀、霍均在殷都之南,《禮記·樂記》又有“四成而南國是疆”的記載,因此越戲方、陳、衛(wèi)等諸國很有可能皆在殷南。據(jù)楊寬的考證,越戲方在《水經注·河水》所載的浮戲山下,在今河南鞏義東南;陳即后來封給媯滿的陳,在今河南淮陽;衛(wèi)即《左傳·哀公二十四年》所載的“豕韋氏”,在今河南滑縣南;磿即《國語·鄭語》中史伯所言之歷,在今河南禹州;宣方即《左傳·襄公二十四年》“食邑于宛”的宛,在今在河南長葛東北;蜀即戰(zhàn)國魏地之濁澤,在今河南禹州東北;霍即《左傳·哀公四年》楚人所襲之霍,在河南汝州東南;厲即《左傳·僖公十五年》齊、曹所伐之厲,在今河南鹿邑東。我們以為楊寬對上述地名的考證大都可信,但宣方和霍地的考證仍可討論。楊寬認為宣從“亙”聲,與“宛”聲近,但古書目前無“宣”或“亙”與“宛”相通之用例,“宣”通“宛”難以坐實。我們認為宣方疑即卜辭之亙方,在今河南長垣。霍之地望,應以卜辭為準,在今河南睢縣西北。
值得注意的是,被武王討伐的越戲方、磿、蜀三國都在洛陽周邊,且是拱衛(wèi)洛陽的要地。越戲方所在的鞏義是洛陽東部的門戶,北臨黃河,南臨嵩山,自古就是戰(zhàn)略要地,古代著名的虎牢關就在其東北。磿、蜀所在的禹州是洛陽的南部屏障,通過禹州北可逆潁水而上穿過嵩山山系進入伊洛河谷,西可通過汝水北上直達洛陽南郊,戰(zhàn)略位置極其重要。那么,武王為何要在滅商后立即攻占洛陽周邊這些處于戰(zhàn)略要地的方國呢?何尊銘文有“唯武王既克大邑商,則廷告于天,曰:余其宅茲中國,自之乂民”之語,大意為武王克商后告祭于天,將在天下的中心洛陽統(tǒng)治民眾,《逸周書·世俘解》載武王克商后派兵征伐洛陽周邊這些處于戰(zhàn)略要地的方國。若將何尊銘文和《逸周書·世俘解》參讀,我們不難推測出武王派兵攻占洛陽周邊這些處于戰(zhàn)略要地的方國是為營建洛邑并在此統(tǒng)治天下所做的軍事準備。
六、結語
首先,本文梳理了學界對班簋和甗銘文中“繁”地地望的討論,認為河南新蔡、四川彭縣、山東汶泗等說均有疏誤之處,臨潁說有可取之處,還可進一步討論;其次,本文以班簋和甗銘文為基礎,再結合其他相關史料,認為兩器的“繁”地應在淮北汝潁中上游一帶,即河南臨潁和襄城之間、潁水以南。班簋銘文中與“繁”毗鄰的“蜀”“巢”分別在禹州東北和睢縣南;再者,本文討論了新見應侯鐘銘文的相關問題,認為新見應侯鐘銘文的“繁”也在河南臨潁和襄城之間、潁水以南。應侯鐘銘文的政治背景是周王室承認繁是楚的附庸國,因而應侯率領楚及其附庸國繁覲見周王,從而確定周王—應侯—楚—繁的四級層級統(tǒng)治;最后,受班簋中蜀地在河南禹州東北的啟發(fā),本文進一步討論了武王克商后所伐越戲方、磿、蜀等國的地望,認為武王派兵攻占洛陽周邊這些處于戰(zhàn)略要地的方國是為營建洛邑并在此統(tǒng)治天下所做的軍事準備。
作者:韓馳
來源:《文博》2026年第1期
選稿:賀雨婷
編輯:歐陽莉艷
校對:耿 曈
審訂:汪鴻琴
責編:杜佳玲
(由于版面內容有限,文章注釋內容請參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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