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辣椒,禁止搬運抄襲、AI洗稿,侵權必究)
馬上就要進入4月,清明時節雨紛紛,各地區針對電動車、三輪車、四輪車等車輛的管理新規將正式實施。
今天小辣椒就給大家盤點一下4月上路新規,廣大車主奔走相告,避免違規上路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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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1日起,《銀川市電動車管理辦法》實施
寧夏《銀川市電動車管理辦法》將于4月1日正式施行,馬上電動車上路就要有法可依了,違規也將一查一個準。
例如,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16-18周歲未成年人不得載人;安全頭盔成為電動車出行必備;沒有車牌的車輛一律禁止上路。
還有關乎安全的停放充電,都明確了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門廳、疏散通道、樓梯間、消防通道以及居住建筑或人員密集場所的室內區域停放或充電,嚴禁私拉電線充電和將電動車或其蓄電池帶入電梯。
處罰標準:駕駛未登記或未懸掛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上路罰款30元;駕駛未懸掛號牌的電動摩托車上路罰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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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月1日起,《廣東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實施
4月1日起,《廣東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施行,車主們需要特別注意一些充電行為。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及其電池進入高層建筑電梯轎廂,不得在高層建筑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室內場所停放、充電。
對擅自停用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違反禁止行為等,經營性單位和個人最高可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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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月1日起,河南社旗登記備案截止,無牌車禁行
河南社旗縣發布的《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低速電動四輪車登記備案工作的通告》規定,登記備案工作將于3月31日截止。
這也就意味著從4月1日起:
如果你的電動車、三輪車、四輪車沒有經過登記備案,就屬于違規車輛,禁止上路行駛。還有那些不顧規矩的車主,自然也有法治他們。
公安機關將對未備案車輛依法扣留并處罰,所以千萬不要不當回事!
特別提醒,如果你購買的車輛不符合相關規定,那么也是無法辦法登記備案的,建議趕緊找商家退貨退款,一定要認準合規可上牌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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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月1日起,吉林渾江專項整治非標、無牌、無證車輛
吉林渾江區將于4月1日起對非標、無牌、無證三輪摩托車(含電動)、非標電動四輪車進行集中整治。整治分為兩個階段:
宣傳教育階段:即日起至3月31日,開展宣傳引導和路面勸導。
集中整治階段:4月1日至12月31日,強化路面查處,依法處罰違法行為。
廣大車主注意,該上牌上牌,避免被罰!
針對4月即將實施的新規,你有什么看法呢?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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