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供醫學專業人士閱讀參考
霧化吸入性糖皮質激素在兒童呼吸系統疾病治療中占據重要地位,然而其療效和安全性受到藥物特性、吸入裝置以及患兒個體差異等多方面因素的綜合影響,管理具有復雜性。醫藥共管模式通過構建跨學科協作機制,促進臨床醫師與藥師分工合作,充分發揮各自學科優勢,整合并優化醫療資源,在疾病診斷、治療以及隨訪管理的全流程中,為患兒提供更加高效、規范的醫療服務,是提升兒童呼吸系統疾病霧化吸入性糖皮質激素規范化應用水平的重要舉措。
2026年2月,由中華醫學會兒科學分會呼吸學組、國家呼吸系統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兒童感染與過敏性疾病臨床監測中心聯合編寫的《兒童呼吸系統疾病霧化吸入性糖皮質激素醫藥共管臨床指引》正式發布。該指引是我國首部聚焦兒童霧化吸入性糖皮質激素(inhaled corticosteroids,ICS)醫藥共管模式的臨床指導文件,旨在通過構建醫師與藥師跨學科協作機制,提升兒童呼吸系統疾病的診療規范化和用藥安全性[1]。
2026年4月9日,《共識指引》首次面向全國醫生解讀。撰寫專家組成員、大會解讀者、天津市兒童醫院藥學部主任孫燕燕講到,霧化吸入ICS是臨床使用廣泛的藥物,處方規范性、藥物選擇合理性、疾病綜合管理等問題都至關重要,需要臨床醫師和藥師做好協同與接力。
現實面臨困境:兒童霧化ICS在臨床使用廣泛,但規范化管理亟待提升
(1)霧化吸入在兒童呼吸系統疾病中使用廣泛:呼吸系統疾病是我國兒童就診的首要病因。霧化吸入在其治療中具有獨特而重要的地位,能夠直接將藥物輸送至靶器官,減少全身暴露,從而實現療效最大化并降低全身性不良反應。此外,霧化吸入還支持聯合用藥與同步吸氧,操作簡便,對患兒的配合要求低,適用于包括嬰幼兒在內的全年齡段兒童。ICS是最常用的霧化藥物之一,可用于支氣管哮喘、咳嗽變異性哮喘、毛細支氣管炎等多種兒科疾病的治療[1]。
(2)兒童霧化ICS的臨床應用和管理存在復雜性,療效與安全性受多種因素影響:
①處方規范性有待提高:霧化ICS處方涉及的臨床診斷復雜多樣,不同類型疾病霧化ICS的劑量和療程不一,臨床掌握存在困難,常見的問題包括處方遺漏(我國37.4%哮喘兒童未被處方ICS)、處方不當(霧化ICS在兒童醫院門急診中的合理處方僅為36.2%)等[1-3];
②霧化吸入裝置選擇:不同霧化器由于產品設計和生產工藝水平不同霧化效能存在差異[1,4];
③實際霧化操作使用不當:部分患兒吸入存在嚴重錯誤,導致無效治療,常見錯誤包括未保持霧化杯直立、提前結束治療、使用后未清洗部件等[2];
④患者觀念有待糾正:大部分哮喘患兒/家長對使用ICS治療心存顧慮[5];
⑤治療依從性不佳:患兒的治療依從性直接影響藥物的治療效果[6]。
管理引領破局:醫藥共管(PPCM)模式的發展為臨床帶來多重獲益
(1)醫藥共管的定義:醫藥共管(physician-pharmacist collaborative management,PPCM)是指醫師與藥師通過緊密合作,共同致力于優化患者治療效果的協同管理模式。PPCM強調藥師積極參與疾病治療、管理、教育的全過程,為醫師提供處方審核、不良反應評估等藥學服務,同時為患者提供用藥咨詢和健康教育,通過醫師與藥師的協作共同提高疾病管理水平[1]。
(2)醫藥共管的發展歷程:PPCM理念起源于20世紀70年代的藥學服務,經過數十年的發展,已實現兩大轉變:從“以藥品為中心”轉向“以患者為中心”,從“以保障藥品供應為中心”轉向“在保障藥品供應的基礎上,重點加強藥學專業技術服務、積極參與臨床用藥”。
迄今為止,國內外多個指南已建議在慢性呼吸系統疾病管理中實施PPCM。例如,GINA指南提出藥師可參與哮喘管理,包括指導吸入裝置的使用、開展哮喘教育、識別依從性較差的患者,并幫助共同管理有特殊需求的患者。我國也于2022年發布了《穩定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醫藥共管專家共識》,該共識基于國內相關研究成果與臨床實踐經驗,并借鑒國外醫師-藥師協作管理模式,旨在推動藥師參與穩定期慢阻肺患者的治療藥物管理,從而提升慢阻肺的治療水平[1]。
(3)醫藥共管帶來多重獲益:實施PPCM不僅有助于改善呼吸慢病患者的臨床癥狀、肺功能及生活質量,還能減輕臨床醫師的工作負擔,提升醫療服務效率。同時,該模式對于提高兒童霧化吸入ICS的用藥規范性、改善患兒臨床預后也具有重要意義。研究顯示,藥師參與患者管理后,可助力優化治療方案,減少不合理處方比例,在提升患者管理能力的同時,提高兒童哮喘治療的依從性。
在臨床實踐中,可開展臨床與藥學共同查房和會診、開設用藥咨詢窗口、開設單獨或聯合藥學服務門診等多種形式實施醫藥共管。其中,藥學門診及住院患者個體化用藥監護已納入國家醫療服務收費項目,這不僅是對PPCM模式下藥師專業價值的肯定,更是推動醫療體系加強多學科協作、促進精準用藥發展的重要舉措[1,7-9]。
臨床實踐:兒童霧化ICS醫藥共管實施辦法
(1)兒童霧化ICS治療醫藥共管的實施流程[1]:
![]()
(2)臨床醫師的工作重點:①規范診療:遵循臨床診療指南/共識/規范等,對患兒進行充分評估、明確診斷,并基于臨床實踐經驗、藥品說明書等為患兒選擇合理的治療方案;②全程管理:在診療過程中,醫師應向監護人及患兒說明診斷、病情嚴重程度、具體治療措施以及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項,并提供隨訪管理和健康指導[1]。
(3)臨床藥師的工作重點:
①藥師對處方合理性審核:審核內容需包括適應癥是否正確;藥品品種選擇是否合適(需考慮患兒的年齡:如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懸液在12個月至8歲兒童中,用藥安全性和有效性已經確認,適合幼兒及學齡前兒童使用,但是丙酸倍氯米松吸入用混懸液對嬰兒和2歲以下幼兒可能存在潛在的生長抑制效應,目前尚無足夠資料,丙酸氟替卡松吸入混懸液僅適用于4~16歲兒童及青少年哮喘急性發作的治療;需考慮患兒的病情嚴重情況:對于危重患者、危急情況下用藥,仿制藥均不可作強迫性的替換,在急救患者時,盡量使用原研藥[10]);此外還需審核用法、用量是否正確;是否存在配伍禁忌;是否存在藥物相互作用;是否存在用藥禁忌;是否存在重復用藥等等[1]。
②藥師對患兒及監護人提供用藥指導和健康教育:涉及了解患兒用藥場景、向患兒及監護人介紹處方內容、可能產生的不良反應及處理策略、告知ICS藥品儲存方法、進行適當疾病教育并告知堅持ICS治療必要性等多個層面[1]。
(4)醫師和藥師建立互通反饋機制:醫師應該了解藥師給予患兒霧化吸入ICS 指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患兒就診后做好藥學門診就診評估的指引。 藥師在用藥指導過程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與接診醫師進行溝通,綜合分析后優化藥物治療方案。此外,通過制定學科協作管理制度、建設信息與數據平臺等措施,有助于建立醫師與藥師之間流暢的信息交流與高效反饋機制,從而提升溝通與決策效率,減少決策錯誤及溝通成本 [1]。
我國PPCM 起步較晚,目前仍處于探索與發展階段,尚未形成完善的體系。首部《兒童呼吸系統疾病霧化吸入性糖皮質激素醫藥共管臨床指引》為兒童呼吸系統疾病領域的 PPCM 實踐提供了具體的實施指導,旨在促進跨學科協作,充分發揮各學科優勢,為臨床實踐提供依據。未來,仍需醫療機構、專業組織等多方主體共同努力,通過強化協作模式、加強教育培訓、完善法律法規、優化資源配置、提升信息化水平以及推廣多種形式的藥學服務等綜合措施,推動 PPCM 模式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中華醫學會兒科學分會呼吸學組,國家呼吸系統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兒童感染與過敏性疾病臨床監測中心. 兒童呼吸系統疾病霧化吸入性糖皮質激素醫藥共管臨床指引. 中華實用兒科臨床雜志,2026,41(02):90-96. DOI:10.3760/cma.j.cn101070-20241129-00795
2.楊玨,李羚,陸燕紅,等.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懸液在某兒童醫院門急診使用情況[J].醫藥導報,2019,38(12):1656-1661.
3.Wu P, Xu B, Shen A, et al. Characteristics of medicine use for children with asthma in China: a nationwide population-based study[J]. BMC pediatrics, 2022, 22(1): 740.
4.Welch M J, Martin M L, Williams P V, et al. Evaluation of inhaler device technique in caregivers of young children with asthma[J]. Pediatric Allergy, Immunology, and Pulmonology, 2010, 23(2): 113-120.
5.Thompson P J, Salvi S, Lin J, et al. Insights, attitudes and perceptions about asthma and its treatment: findings from a multinational survey of patients from 8 Asia-Pacific countries and Hong Kong [J]. Respirology, 2013, 18(6): 957-67.
6.羅南,王玲,袁小平,等.中國哮喘兒童治療依從性影響因素的Meta分析[J].兒科藥學雜志, 2023, 29(12):5-12.
7.連玉菲, 邱學佳, 張玥, et al. 慢性氣道疾病患者門診不合理處方帕累托分析與有效干預[J]. 中國醫院用藥評價與分析, 2021, 21(10): 1262-1268,1272. doi:10.14009/j.issn.1672-2124.2021.10.026.
8.張楠, 閆闊, 陸紅柳, et al. 醫聯體藥師團隊參與哮喘患者長期用藥安全管理新模式的探索與實踐[J]. 臨床藥物治療雜志, 2017, 15(12): 9-14. doi:10.3969/j.issn.1672-3384.2017.12.003.
9.連玉菲, 邱學佳, 張玥, et al. 慢性氣道疾病患者門診不合理處方帕累托分析與有效干預[J]. 中國醫院用藥評價與分析, 2021, 21(10): 1262-1268,1272. doi:10.14009/j.issn.1672-2124.2021.10.026.
10.美國家庭醫師學會,《針對仿制藥的白皮書(1998)》
*“醫學界”力求所發表內容專業、可靠,但不對內容的準確性做出承諾;請相關各方在采用或以此作為決策依據時另行核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