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夏天,重慶豐都縣發生了一起令人心碎的悲劇:8歲女孩萌萌在長江游泳時溺亡。
而更讓人窒息的,是事后的一紙判決——
帶她去的鄰居范某某,即便事前勸阻過、事發時拼命救過,仍被判決承擔60%的責任,賠償66萬余元。
二審維持原判。
范某某的妻子哭著說:“我丈夫履行了全部法定義務,善意勸阻、拼命救人,最后卻要背負巨額賠償……”
這起判決,讓無數人后背發涼。
如果換成你,你能做得更好嗎?
01 悲劇是怎么發生的?
先來看事情經過。
2025年6月底,8歲的萌萌放暑假,到外婆家暫住。
7月1日下午,萌萌和鄰居范某某的女兒一起打羽毛球。
17時許,范某某準備帶自己的兩個孩子去長江邊游泳。
萌萌聽說后,主動要求跟著去。
范某某當場拒絕,明確勸阻。在場的另一位鄰居譚某某也幫著勸:“太危險了,你不能去。”
萌萌不聽。
她跑回外婆家,自己翻出泳衣,又跑回來。
更令人心酸又無奈的一幕來了——
據范某某女兒事后陳述,萌萌甚至主動去范家拿了兩套泳具。出門時,她怕范某某發現后不讓帶,還特意讓范某某的女兒幫她拿著。
18時許,一行人到達長江邊。
范某某的子女和萌萌先后下水,范某某最后下水。
下水后,范某某發現萌萌有游向躉船(固定在岸邊的巨型鐵船)的趨勢,立刻大聲讓她往外側游,同時自己拼命向她游去。
但一切都太晚了。
長江的暗流、躉船底部的漩渦,吸力大得可怕。
萌萌被吸向船底,范某某沖過去抓住了她的手。
沒抓住。
水流的吸力太大了。
兩個人一起被卷入船底。
最后,范某某拼死從躉船外側游了出來,大聲呼救。
而萌萌,再也沒有上來。
02 法院為什么判他賠錢?
說實話,看到這段判決理由,我是倒吸一口涼氣的。
法院一審認定:
“雖然出發前范某某勸了萌萌,但出發時沒有勸阻、未對女兒攜帶兩套泳具詢問和阻止、準備下水時也未對萌萌進行勸阻。”
意思是——
你勸了,但你沒勸到底。
孩子自己拿泳具,你沒攔住,就是你的錯。
下水前你沒把8歲的孩子按在岸上,也是你的錯。
法院認為,范某某這三階段的“不作為”,客觀上“給予萌萌支持、加強其主觀上的盲目自信”,讓危險不斷升級。
最終導致溺亡,范某某存在“明顯過錯”。
03 等等,真正的監護人去哪了?
這時候,很多人會問一個最核心的問題:
孩子的父母呢?外婆呢?
萌萌當時8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她在放暑假期間,被送到外婆周某某家居住。
也就是說,當天下午,萌萌的法定監護人,是外婆周某某。
再審申請書里披露了一個令人震驚的細節:
“萌萌致電周某某時,周某某不接聽電話。”
孩子想出門,給外婆打電話,外婆沒接。
孩子想去游泳,外婆不知道。
孩子下午出門數小時,外婆沒有尋找。
一個8歲的孩子,在長江邊上游玩,監護人全程失聯。
而法院判決里,外婆的責任是多少?
0元。
范某某的責任是:66萬。
04 法律的“保護”,會不會變成“拒絕”?
我不是法官,也不是法學專家。
但我想問幾個普通人都會問的問題:
第一,勸阻到什么程度才算“夠”?
范某某勸了,譚某某也勸了。孩子不聽,自己跑回家拿泳衣,自己偷拿泳具。難道鄰居要把一個8歲的孩子綁起來,才算“盡到義務”?
第二,救援到什么程度才算“盡力”?
水流吸力大,抓不住手,這不是人能對抗的自然力量。范某某自己也差點淹死,游出來后第一時間呼救。他還能做什么?陪葬才算“盡責”嗎?
第三,一個鄰居的責任,為什么比親生外婆還重?
法律保護未成年人,這沒有錯。但當保護變成“誰在場誰全責”、“誰善良誰倒霉”的時候,后果是什么?
后果就是——
以后鄰居看到小孩一個人在路邊玩,不敢問。
以后家長想約孩子的小伙伴一起出游,不敢帶。
以后長江邊有人落水,成年人伸手前要先想一想:救上來了,皆大歡喜;救不上來,傾家蕩產。
這種“保護”,真的公平嗎?
05 最讓人心碎的,是那句話
范某某的妻子曲女士說:
“我們從來不是想推卸責任,只是希望法律能厘清法定責任邊界。”
“我丈夫履行了全部法定義務,善意勸阻、拼命救人,最后卻要背負巨額賠償,還要承受心理煎熬,這對我們全家太不公平了。”
你可以想象這個家庭現在的狀態——
丈夫差點淹死,看著一個8歲的孩子在眼前消失,心理創傷無法愈合。
回到家,發現還要賠66萬。
對于一個普通家庭來說,這不是一筆小數目。
救人差點把命搭上,救完了還要把家搭上。
這以后,誰還敢救人?
萌萌離世,是一個悲劇。
任何一個有血有肉的人,都會為這個8歲女孩的離去感到心痛。
但用另一個家庭的支離破碎來填補悲痛,真的能換來公道嗎?
這個判決向社會傳遞的信號是什么?
是“好人要做到底,不然就賠到底”?
還是“只要出了事,誰在現場誰負責”?
我不知道答案。
但我知道一件事:
如果你也不想因為一時善意,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
請把這篇文章轉發出去。
不是為了指責誰,而是為了讓每一個善良的普通人,在伸出援手之前,先看清楚:
善意有風險,幫人需謹慎。
這不是冷漠,這是自保。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