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切擺在臺面上,讓游客明明白白點餐,開開心心消費
據紅星新聞報道,5月5日,有網友稱其在三亞吃海鮮時疑被“宰客”,三份海鮮被收了1733元,加上酒水、椰子飯等,最后一共支付1815元。5月6日凌晨,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情況通報,該局已聯合相關部門介入調查,目前“三亞放心游”平臺已啟動先行賠付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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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三亞,又是海鮮,就在今年1月,有網友稱在三亞旅游時被司機誘導到海鮮店吃飯,4道海鮮共消費1868元。后經當地相關部門調查核實,涉事司機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被罰款1.5萬元,同時對涉事海鮮店涉嫌商業賄賂違法行為予以立案調查。
此番引發爭議的也是海鮮價格問題,同樣涉及“被司機拉到一家餐廳”。對此,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較快介入處理,消費者稱其支付的1815元已被凍結,以先行賠付機制保障旅客的“放心游”,處理態度和反應速度都比較亮眼。
但說到底,這仍是針對旅游消費糾紛的善后應急之舉,并非治本之法。大家更關心的是,為何“天價海鮮”會成為食客投訴重災區?如何制度性預防此類消費糾紛?結合此事,或可以探討,高價是否必然意味著宰客?明碼標價是否足以完全規避宰客?
比如,有網友為商家抱不平,認為部分海鮮本就不便宜,若涉事蝦是“整蝦小臂長、鮮活帶膏”的泰國富貴蝦,餐廳售價數百元一斤也有合理性。如果食客明知標價,吃完才覺得貴繼而投訴,是想占商家便宜。這話理論上沒錯,但前提是商家價格和計量單位標注清楚透明,食客點餐時已被充分告知,無理解歧義,且海鮮足斤足兩,質價對等。
5月7日,據大象新聞報道,涉事網友稱目前已經接到三亞市場監督管理局說價格沒問題。更多細節仍需后續調查回應,但需厘清的是,是否宰客不在于標價是否明碼,而在于是否誠信經營,標價和市場行價之間有無懸殊價差,即有無利用信息不對稱而漫天要價。
當事人稱生蠔端上來是臭的,被退單處理,但結賬卻照樣收錢,店家以“算錯了”回應;結算單上海鮮計價單位不明,消費者“誤以為菜單上標注的756元是每公斤價格”;記者發現,消費者出示的賬單和其支付金額不一致。種種問題指向的是價格模糊,做生意最該堅守的底線就是價格透明,無論是餐前清晰標價,還是餐后準確結算,否則難免為后續糾紛埋下隱患。
對監管而言,執法不能總在輿論發酵后,常態監管應是執法著力點。若存在宰客行為,當以重罰嚴懲彰顯執法剛性,讓商家不敢利用信息差侵害消費者權益。
對商家而言,既然海鮮定價隨行就市且單價較高,那菜單就該注明按公斤、斤還是單只計價。對于明顯不了解海鮮的食客,商家不妨在點單前貼心科普。把一切擺在臺面上,讓游客明明白白點餐,開開心心消費。若清晰告知后消費者還存不滿,大可通過合理途徑界定責任,讓各方各負其責。
紅星新聞評論員 李曉亮
編輯 趙瑜
審核 王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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