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
只有上班打卡才算 “工作”
可當一位每天操持家務
照顧家庭的女士遭遇車禍
保險公司卻以“她沒工作”為由
拒絕賠償誤工費
家庭主婦的付出,真的不算勞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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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官司,法院給出了答案——
家務有價,付出值得
用司法守護公平
讓每一份默默付出都被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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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全職太太也可主張誤工費
——蘇某訴某保險公司、巢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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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巢某駕駛的車輛與蘇某(女)駕駛的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巢某負此事故全部責任,蘇某不承擔責任。蘇某受傷后,被送往醫院住院治療和醫囑休息共計137天,并經鑒定構成十級傷殘。蘇某向巢某、保險公司索賠未果后,遂起訴至法院要求支付賠償款30多萬元。對于誤工費4.9萬余元,保險公司辯稱蘇某事故前沒有工作,只是家庭主婦,不存在誤工損失,不應支持誤工費。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蘇某為家庭主婦,鑒于其在事故發生時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具有勞動能力,加之婦女照顧家庭所付出的家務勞動具有相應價值,可參照廣東省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標準計算其誤工費。經核定,蘇某因本次事故造成誤工天數為137天,法院依法支持蘇某誤工費3萬余元。
典型意義
家庭主婦群體雖無固定收入,但其所承擔的家務對其他家庭成員的正常務工收入具有支持和保障作用,其受害后整個家庭的收入和開支勢必受到影響,且認定侵權人無需賠償誤工費,將會減輕侵權人的責任,也有悖于公平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導致權利義務失衡,故侵權人應向具有勞動能力的家庭主婦賠償誤工費。本案中,人民法院綜合家庭主婦的勞動能力、對家庭的貢獻及家庭因其受傷而增加的支出等情形,參照廣東省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標準確定誤工費具體數額,充分認可了家務勞動的隱性價值,精準保障了全職家庭主婦的合法權益。
來源:蓬江區法院
排版:譚年安
編輯:古慧琳
審校: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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