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
《進出口化妝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12月1日起施行
進口化妝品電子標簽試點落地上海:掃碼可查、源頭可溯
人民網北京5月11日電 (記者栗翹楚)5月11日,海關總署舉行新聞發布會,對新修訂的《進出口化妝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政策解讀。據了解,《辦法》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與此同時,海關總署已與國家藥監局共同商定在上海市開展進口化妝品電子標簽試點工作,上海海關和上海市藥監局已聯合發布公告,自5月11日起正式實施。
海關總署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長李勁松在發布會上介紹,《辦法》取消進口化妝品收貨人、出口化妝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取消化妝品指定或認可場所存放要求。優化檢驗地點設置,將進口化妝品檢驗地點從口岸調整至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申報目的地,出口化妝品可由海關總署指定檢驗地點,企業生產經營更加自主靈活。強化部門間數據互聯互通,自動比對驗核進口化妝品注冊備案信息等電子數據,進一步精簡紙質材料與人工審核。真正讓企業少跑腿、監管更精準,助力企業降本增效。
李勁松表示,進口化妝品電子標簽有三大優點:對企業可降低印制貼標成本、簡化申報流程、提升通關效率,標簽信息線上動態更新、靈活便捷,同時促進了綠色生產和綠色貿易;對監管可實現源頭可溯、數據互通、智慧監管,統一國內外標簽監管標準,強化風險防控;對消費者可掃碼查閱完整合規信息,標簽內容清晰透明、真偽可查,消費更安心。
化妝品進出口是我國進出口貿易的重要板塊之一。海關統計,當前,我國已成為全球第一大化妝品消費市場,進出口規模穩步擴容,貿易業態更趨多元。2025年,全國進出口化妝品總值1716.1億元,同比增長2.7%;其中進口1156.9億元,出口559.2億元。
上海海關副關長駱江洪在發布會上介紹,在《辦法》修訂過程中,海關聚焦助力“國潮美妝”出海,統籌發展與安全,優化了出口化妝品檢驗監管要求。一是取消對出口化妝品生產企業實施備案管理的要求;二是優化檢驗地點,規定海關總署可以根據便利貿易和出口檢驗工作的需要,指定檢驗地點,充分考慮了促進出口化妝品貿易發展的實際需要,回應出口企業訴求;三是規定出口化妝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并保證持續有效運行,壓實企業主體責任。
電子標簽試點工作不是單一部門的“獨角戲”。駱江洪表示,此次試點依托海關與藥監部門的數據共享、業務聯通,通過發布聯合公告規范申報要素、系統智能比對,推動化妝品監管從傳統人工核驗向數字化、智能化跨越升級,深層次重塑了三方協同、風險聯防的監管體系。
上海市藥監局副局長趙燕君表示,為順利推進進口化妝品標簽試點落地,上海藥監局會同上海海關、浦東新區政府共同開展進口化妝品電子標簽先行試點的研究,進一步深化跨部門協作聯動。一方面,著力破解試點推進過程中數據共享的核心瓶頸,主動向上海海關推送試點產品電子數據,打通跨部門數據通路,為浦東先行試點提供技術支撐;另一方面,凝聚監管合力,通過跨部門間的監管互認、執法協作與協同共治,積極探索構建智慧賦能、風險閉環的管理模式,將進口化妝品電子標簽試點轉化為優化營商環境、提升監管服務質效的強勁推力。
李勁松表示,下一步,海關總署將聯合國家藥監局持續跟蹤評估試點成效,迭代優化信息化系統,健全配套監管制度。堅持平穩有序、穩步推進原則,待條件成熟后,逐步向全國其他口岸復制推廣試點經驗。隨著系統功能持續升級、制度體系不斷完善,進口化妝品電子標簽將逐步成為行業標配,切實惠及廣大企業與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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