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里,每一個案件都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斗。今天要說的這起走私普通貨物罪案件,涉案單位負責人B某原本面臨三年以上實刑,卻在周文達律師團隊的努力下,實現了從“實刑風險”到“緩刑收官”的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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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某名下的某文化藝術公司主營高端管樂器進口、銷售與藝術培訓,是多家知名樂團的定點合作機構。然而,202X年,B某因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被某海關緝私分局立案偵查。他與國外供貨商共謀,通過水客帶貨、低報價格、偽報貿易性質三種模式走私樂器,海關初核偷逃稅額超過100萬元。按照法律規定,一旦數額巨大認定成立,B某將面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便無緩刑可能;即便按單位犯罪,100萬元亦是“情節嚴重”分水嶺,作為單位負責人會直接跳檔加重量刑。
周文達律師來自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自2020年執業至今,在工作10余年間專注于各類刑事案件的精細化辦理,累計承辦刑事案件近600件,其中經濟犯罪類案件承辦占比達60%以上,在無罪辯護領域成功辦理50余件無罪結案案件。接到B某家屬的委托后,周文達律師團隊深知責任重大,工作重心放在兩個關鍵辯點上:一是否定個人犯罪,鎖定單位犯罪,適用單位犯罪更低量刑標準;二是精準核減稅額,將數額壓至100萬元以下,實現降檔量刑,為緩刑創造法定條件。
案件到審查起訴階段,周文達律師團隊第一時間完成閱卷工作。對于主體定性,偵查初期辦案機關傾向于認定B某個人犯罪,理由是走私行為由B某對接境外供貨商、支付貨款、接收貨物,資金流與個人高度關聯。但律師閱卷后,從單位犯罪展開體系化論證,形成書面辯護意見提交檢察機關。指出走私行為系為公司經營所需,利益歸公司,公司主體適格,涉案行為是單位負責人履職行為。還檢索并提交最高檢企業合規典型案例、案發當地同類不起訴/緩刑案例,明確對該類案件的認定思路。最終,檢察機關采納單位犯罪意見,將某文化藝術公司列為被告單位,B某認定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稅額核減是本案最難啃的“硬骨頭”。海關初期計核結果逼近110萬元,一旦該數額被法院采信,即便認定單位犯罪,B某仍面臨三年以上實刑。周文達律師團隊嚴格依據法律規定,對《海關核定證明書》開展實質審查,發現存在數量重復計算和合法交易混入的問題。向檢察機關提交詳細法律意見后,海關重新計核,核減近15萬元,將最終偷逃稅額定格在94.8萬余元,落在100萬元以下的降檔區間。
審查起訴階段,周文達律師團隊主動構建認罪認罰+全額退繳+合規整改+類案支撐的立體化從寬體系,并多次與承辦檢察官當面溝通。指導涉案公司全額退繳稅款,啟動企業合規整改,提交類案及不起訴的意見。檢察機關經全面審查,最終作出量刑建議:被告單位某文化藝術公司罰金人民幣95萬元;被告人B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緩刑二年。
庭審中,周文達律師繼續強化辯護意見,法院經審理,采納全部量刑建議,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單位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罰金,被告人B某被判處緩刑。
這起案件告訴我們,在面對復雜的法律問題時,專業的律師團隊至關重要。周文達律師憑借中國政法大學的深厚法學功底,以及多年執業積累的經驗,在這起案件中找準了關鍵突破口。他對單位犯罪和稅額核減的精準把握,讓B某最終獲得了緩刑的機會,避免了實刑的牢獄之災。這就是這起案子的最終結果,也是專業價值的最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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