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信息顯示,該電影定檔今年5月30日。電影宣傳文案強調“真實故事改編”“原型人物真實出演”,但有網友指責其美化犯罪行為。
![]()
此前,該電影主演趙簫泓曾發微博稱自己入獄10年。5月19日,趙簫泓的社交平臺賬號顯示“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微博社區公約》被禁止關注”。
![]()
此外,有網友發布圖片稱,趙簫泓的短視頻平臺賬號主頁顯示“該用戶被禁止發布作品”。5月19日,記者根據相關信息進行搜索,發現無法找到相關賬號。
![]()
5月18日,@姚晨工作室 發布了“關于姚晨女士轉發電影《監獄來的媽媽》相關內容的情況說明”,否認了參與該電影投資的相關說法——此次轉發,原是出于對國產電影創作的關注。但對影片相關背景缺乏充分了解,對此我們審慎自省。另外,關于網絡上有關姚晨女士參與該作品投資的相關說法,與實際情況不符。
![]()
服刑人員能否參與商業電影拍攝?對此,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表示,原則上絕對禁止,僅允許非商業性改造相關活動。《監獄法》明確,監獄所有活動必須服務于教育改造目的,不得用于商業盈利。這起事件中,趙簫泓于2019年拍攝時仍處于服刑期,擔任商業電影主演并參與營利性發行,明顯超出法律允許范圍。
如果報備紀錄片,實際拍商業片是否違法?周兆成表示,監獄拍攝實行嚴格審批制,所有進入監獄的拍攝活動必須提前報備目的、內容和用途,且必須與審批一致。假如制作方最初以“拍攝監獄教育改造紀錄片”申請司法部審批,實際卻將素材用于商業故事片制作,既違背了審批的公益目的,也違反了監獄管理的強制性規定,擾亂了正常監管秩序。
另據荔枝新聞消息,5月18日下午,片方回應稱,因輿情發酵,正與上海電影局協商調整檔期,上映時間暫未確定。
來源:中國青年報、荔枝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