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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買的明明是“芒果鳳梨”,為啥收到的只有鳳梨?商家一口咬定絕沒有發錯貨!到底問題出在了哪?
近日,一位網友分享了自己網購翻車的經歷:滿心歡喜下單商品名為“芒果鳳梨”的果切,本以為能嘗到芒果與鳳梨兩種水果,結果收到貨后,居然只有鳳梨,根本沒有芒果的影子。其他網友也分享了被水果商品名“坑”過的經歷:“草莓芭樂”就是紅心芭樂,也沒看見草莓。“藍莓葡萄”沒有藍莓,也沒有藍莓的味道。“香芒皇后”聽起來像是一種洋氣十足的芒果,結果到手發現是小番茄。文字游戲的“套路”,讓不少人直呼“上當”,紛紛呼吁“求求商家別再用水果形容水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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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圖蟲創意
有人問,“芒果鳳梨”會不會是芒果和鳳梨“雜交”而來?不是的。這種所謂的“芒果鳳梨”是“臺農19號”(蜜寶鳳梨)和“臺農21號”(黃金鳳梨)雜交的新品種,本名為“臺農23號”,跟芒果沒有一點關系。可到了網購平臺和直播間,商家覺得不夠吸睛、不夠勁爆、不能讓消費者產生購買沖動,于是便起名為:芒果鳳梨!商家對水果的正式品種名要么絕口不提,要么用細小的字體標注出來,刻意隱瞞其真實身份,消費者被“新品”“混血”的名頭吸引,誤以為能嘗到兩種水果的風味,實際上買到的卻是換了“馬甲”的普通水果。這種刻意模糊信息的行為,本質上是利用消費者喜歡追求獵奇的心理,誘導大家為虛假噱頭買單,嚴重違背了誠信經營的原則!
從法律層面上講,這種取名方式,觸碰了法律紅線。根據農業農村部2012年發布、2022年修訂的《農業植物品種命名規定》,易使公眾誤認為該品種來源于另一品種或者與另一品種有關,實際并不具有聯系的,屬于容易對植物品種的特征、特性引起誤解的情形,不適宜作為品種名稱。換句話說,不允許采取以一種水果命名另一種水果品種的命名方式。像“芒果鳳梨”“草莓芭樂”“香芒皇后”這類名字,統統都是違規的。另外,《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將從2027年3月16日起施行,將進一步加強包括水果在內的食品標識規范,這也意味著,商家玩“文字游戲”誤導消費者的日子,即將一去不返。
最后,對于這種取名亂象,一是提醒消費者擦亮雙眼,不要被“混血”“新品”等詞匯迷惑,購物時多留意正式品種名,警惕高價陷阱。二是線上平臺對商家的虛假宣傳、違規命名行為的監管存在滯后性,未能及時遏制亂象蔓延,讓更多商家繼續效仿,最后受害的是消費者,長此以往,平臺也將失去消費者的信任。
別讓水果的名字,成了消費的“坑”!當“芒果鳳梨”只剩鳳梨,暴露的不只是文字游戲滿滿套路,更是對誠信經營底線的試探。
你有沒有被網紅水果名“坑”過的經歷?評論區聊一聊。
農視點述評員 | 薛加怡
責編 | 趙寧寧
主編 | 張 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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