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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個最近在中日網絡上都傳得很兇的事。
很多人應該都刷到了——“日本民航將不能過境中國”“日本飛歐洲要繞道了”“中日可能要斷航”。
我直接說結論:這是謠言,是對《民用航空法》修訂的嚴重誤讀。
咱們不聊情緒,只聊事實。
謠言是怎么來的?
2025年12月,新修訂的《民用航空法》獲表決通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到了今年5月中旬,中日兩國網絡上幾乎同時出現了一波流言。操作手法很“專業”:先摘出法律條款,比如第八十五條“民用航空器未經批準不得飛入或者飛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領空”,然后直接解讀成——中國要收緊針對日本客機的過境政策。
各種說法就出來了:“日本航班免費過境將被終結”“日本飛歐洲成本巨大”“中日可能要斷航”。甚至中天電視臺5月19日的節目里,直接用了“中日斷航”這種夸張說法。
問題是,所有這些解讀,沒有一個有權威信源背書。
法律原文到底怎么寫的?
咱們直接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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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反復引用的第八十五條,位于第五章“空中航行”第二節“飛行管理”之下。這一條說的是對本國民用航空器的原則性規定。
那外國民用航空器怎么管理?
新修訂版第十一章“對外國民用航空器的特別規定”中,第二百零二條寫得清清楚楚:外國民用航空器根據其國籍登記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簽訂的協定、協議的規定,或者經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批準,方可飛入、飛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領空。
注意,這一條首次出現于1995年的原版《民用航空法》,此后多次修訂都沒有改變。這不是新規定,是30年前就有的老規矩。
中日之間有協議嗎?
有。而且已經存在了50多年。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之后,兩國于1974年締結了《中日航空運輸協定》。此后幾十年,中日民航運輸一直依賴這個協定。只要協定仍然正常生效,就不能從修訂民航法直接推導出“日本航班不能使用中國領空”的結論。
這是國際法常識。1944年的《國際民用航空公約》也規定,定期國際航班要進入別國領土,必須得到許可。而兩國簽訂民航協定,正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最常規做法。
那新增條款是什么意思?
這次修訂確實新增了第二百六十一條:任何國家在民航領域對中國采取歧視性禁止、限制措施的,中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措施。
這一條是新增的。但它是針對誰的?哪個國家頻繁威脅中國民航業、對中國航空制造企業實施制裁?關注國際新聞的人心里都有數。把這一條完全解讀為“對日施壓”,是對我國正常修法活動的嚴重誤讀。
這件事是怎么炒起來的?
傳播鏈條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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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初,一些自媒體發布了將民航法修訂與日本聯系起來的文章,在各大平臺快速傳播。5月12日,有人把相關視頻搬運到國外社交平臺X上,獲得了132萬的閱讀量。
日本網民看到后,把它當成了攻擊中國的新素材。然后,這些日本網民的激烈表態又被搬運回國內網絡,形成新一輪傳播。
這是一個典型的“情緒閉環”:國內制造話題→搬運到國外刺激日本網民→日本網民的反彈被搬回國內→進一步刺激國內情緒。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個過程中,日本主流媒體并沒有下場炒作,日本航空業界也沒有相關討論。說明日本業界很清楚,這事不存在。
最后說一句。
《民用航空法》的修訂,主要目的是強化安全保障、促進低空經濟發展、加強旅客權益保護。這是官方在修訂說明中明確寫了的。
因為當前中日關系處在低谷期,很多人對日本有義憤情緒。部分自媒體抓住了這種情緒,把正常的法律修訂工作,不負責任地解讀為“對日施壓”,甚至編造“斷航”這種不實信息。
批評日本政府的錯誤政策,應該基于事實,而不是基于編造的謠言。用假新聞去打擊真問題,最終傷害的是自己的公信力。
你怎么看這件事?是被謠言帶偏了,還是早就覺得不對勁?評論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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