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
因王鶴棣相關輿論爭議,大量沒有實際消費的網友涌入其父親經營的棣爸油炸,集中刷屏“吃著不舒服”惡意差評,直接導致門店客流、營收大幅下滑,無辜素人小店淪為飯圈情緒宣泄的出口。這種無事實依據的批量惡評,早已越過合理評價邊界,觸碰多重法律紅線。
吐槽自由不等于泄憤特權,玩梗不能成為詆毀他人商譽的借口,惡意差評肆意損害經營者生計,法律絕不會縱容遷怒式網絡暴力。
![]()
一、合法評價與惡意刷評的核心界限
消費者依法享有評價監督權,但權利行使有硬性前提:必須基于真實到店消費,客觀點評口味、服務等實際體驗。本次差評發布者大多無訂單、無到店記錄,僅借梗發泄對藝人的不滿,內容和門店經營毫無關聯,屬于主觀惡意詆毀,不受法律保護。
二、批量刷差評涉嫌三重違法
1.民事侵犯名譽商譽權
依據《民法典》個體工商戶享有商業名譽權。無依據集中發布負面評價,拉低店鋪平臺評分、造成經營虧損,構成名譽侵權。店主可起訴要求刪除差評、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實際經營損失。
2.構成針對性網絡暴力
大規模跟風刷屏施壓無辜商戶,是典型的連坐式網暴;平臺接到投訴后未及時下架違規內容、管控賬號,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3.情節嚴重可追究刑事責任
若惡意評價瀏覽量超5000次、轉發超500次,或給商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達到“情節嚴重”標準,可按照《刑法》誹謗罪追責。
普通網友自發跟風差評,主要追究民事侵權責任;同行雇傭水軍刷評,則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商業詆毀。
![]()
三、厘清三大常見法律誤區
1.藝人的輿論糾紛不能牽連家屬商戶:藝人權責獨立,其父門店是獨立經營的素人主體,不該無端承受遷怒;
2.單純玩梗不能免責:即便只是跟風固定話術,無消費事實、刻意打壓口碑,主觀泄憤意圖清晰,依舊構成侵權;
3.門店營收下滑可作為索賠證據:店鋪流水、平臺評分變動記錄,均可佐證惡意差評帶來的實際損失。
四、商戶可落地的維權步驟
1.完整固定證據:截圖、錄屏惡意差評、賬號信息、評分變化及經營虧損憑證;
2.向平臺提交資質與證據,申請下架差評、封禁違規賬號;
3.委托律師調取發布者實名信息,提起民事訴訟索賠;
4.遭遇有組織大規模刷評,及時報警備案留存記錄。
周兆成律師告訴你:
追星有分歧可理性討論藝人本人,禍不及無辜家屬、不殃及普通經營者是底線。網絡評價權絕非報復泄憤的工具,跟風惡意差評看似隨口玩梗,實則每一條詆毀言論都要承擔相應法律后果。網絡發言守住法律底線,拒絕用網暴傷害無關素人,理性文明追星。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