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外媒MacRumors發文稱:歐盟知識產權局拒絕了中國鍵盤廠商(宜春市沁檸檬電子有限公司,下文簡稱沁檸檬公司)提交的商標申請,原因是該公司提交的商標遭到蘋果公司反對,但沁檸檬公司在太陽能板領域的商標獲得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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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圖,沁檸檬公司是國內一家專注機械鍵盤、鍵帽研發生產的電子企業,同時布局太陽能板業務。其品牌商標整體為圓形柑橘造型,頂部左側點綴綠葉,右側預留缺口,下半部分為方形按鍵圖案,整體構思貼合沁檸檬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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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蘋果公司對沁檸檬公司的商標提出的反對理由為:蘋果公司在電子產品領域知名度非常高,沁檸檬公司商標中的缺口、綠葉等元素容易讓消費者產生關聯;蘋果公司認為這類相似的水果標志會不公平的利用蘋果聲譽。
歐盟知識產權局認為:兩家公司商標的外觀設計存在“細微的共同點”在視覺上相似,根據《歐盟商標條例》做出了對蘋果有利的決定。后續,沁檸檬公司無法在電腦/鍵盤領域注冊該商標,但太陽能板領域的商標使用并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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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公司類似的商標異議并非個例,此前蘋果就以“帶葉子梨形徽標”為理由起訴了Prepear應用程序的開發者,并在巴西商標戰中敗訴。目前,沁檸檬公司尚未作出回應,但可以在裁定2個月后向歐盟知識產權局提起上訴,其可以儲備商標設計原稿、品牌文化等材料為后續維權做證據支撐。
那么,你認為蘋果公司與沁檸檬公司的商標糾紛,究竟誰更占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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