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準格爾召鎮烏蘭哈達村劉家梁社全體村民聯名實名舉報,本村村民、時任社長劉星,惡意篡改荒山權屬證件、公然侵占村集體土地,與前任社長劉二仁非法侵吞征地補償款超40萬元;更令人憤慨的是,準格爾旗仲裁委員會在該案處理中,無視法定程序、采信偽證、枉法裁決,公然踐踏村集體合法權益,全村村民忍無可忍,強烈懇請上級紀檢監察、自然資源、司法等部門火速介入,徹查這起侵害集體利益的違法案件,嚴懲相關責任人,還村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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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證件惡意涂改,界線清晰可辨,集體土地被強行霸占鐵證如山
劉家梁社營沙壕埋大劉樹墳西直南直北土圪梁以東至油路畔地塊,實屬村集體所有土地,權屬界定毫無爭議!
根據劉星本人持有的荒山土地使用證明確記載:其荒山土地東至埋大劉樹墳西直南直北土圪梁。該土圪梁是1962年村集體建林場時栽樹攏起的土圪梁,即便如今樹木老化枯死、土圪梁輪廓略顯模糊,但埋大劉樹墳地的墓堆至今完好留存,土圪梁清晰可辨。按照證載界線,墳地以東至油路畔的土地,壓根不在劉星荒山權屬范圍內,完完全全屬于劉家梁社全體村民的集體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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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劉星為霸占集體土地,竟膽大妄為惡意涂改權屬證件,將證中關鍵的“西”字刻意涂抹銷毀!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及證件填寫管理規定,證件填寫若出現筆誤涂改,必須作廢原件重新核發,嚴禁擅自涂抹修改。村民一致認定,該“西”字絕非填寫失誤涂改,而是后期為篡改地界、侵占集體土地故意為之,其非法侵占的目的昭然若揭!全體村民強烈要求相關部門對證件涂改痕跡做專業技術鑒定,還原證件原始面貌,揭穿劉星的違法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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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兩次侵吞集體征地款,涉案超40萬,公然侵占集體財產觸目驚心
在鐵證面前,劉星毫無收斂,利用職務便利,與前任社長劉二仁兩次將集體土地征地補償款占為己有,涉案金額高達40余萬元,嚴重觸犯法律底線!
2011年,永利煤礦在該集體土地油路畔擴路征地,當時是劉二仁任劉家梁社社長,擴路征地款玖萬多元被劉二仁占為己有,當時就有人反應過此事,可劉二仁說:老石(是社里面的會計)填荒山證把土地界線填錯了,地就是劉星家的,征地款玖萬多元也是他們家的,當時誰也沒有看過劉星的荒山證,滿以為老石把土地界線填錯了,因此也無人過問。2022年,秦海寬修建沙石路再次經過該地塊,30余萬元((三十余萬元不太準確,有待調查)征地補償款再度被劉星悉數侵吞。
兩次共計40多萬元的集體財產,就這樣被劉星等人明目張膽攫取,全體村民的合法財產權益被肆意踐踏,這絕非普通民事糾紛,而是赤裸裸的違法侵占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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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仲裁委程序嚴重違法,枉法裁決,公然偏袒違法者天理難容
針對該土地權屬糾紛,準格爾旗仲裁委員會的裁決過程及結果,全程違反法定程序,充斥不公與違法,讓全體村民徹底心寒,列舉其違法亂紀事實如下:
1.程序違法,無視村民權益:仲裁全程未走法定流程,未征求村民委員會意見,未入戶走訪全社村民核實真相,更未召開村民大會表決,單方面閉門裁決,完全剝奪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申辯權;
2.采信偽證,雙重標準不公:全村18戶村民聯名出具證明,證實案涉土地為集體所有,仲裁委卻以“未達三分之二戶數”為由全盤否定;而劉星僅找來與其要好的三位人員作證,其中一位是本鎮政府的退休干部王虎山,非本社村民,仲裁委卻全盤采信,公然搞雙重標準,偏袒之心顯而易見;
3.裁決不公,拒不公開信息:仲裁委作出的裁決材料,劉星對全體村民刻意隱瞞,拒絕公示公開,村民連裁決內容都無權查看,暗箱操作痕跡明顯;
4.私自測繪,數據嚴重失真:未經全體村民同意,劉星私自測繪土地拐點坐標,裁決書標注的土地畝數與實際面積嚴重不符,土地界線也與劉星荒山證原始記載完全相悖。
5.縱容偽證,枉法亂判:證人武文巧為劉星作虛假證明,謊稱2005年是最后一次分集體剩余土地,刻意隱瞞2008年村集體仍分配土地、案涉土地為未分配集體土地的事實,純屬惡意偽證,仲裁委卻視而不見,直接采納偽證作出違法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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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依據清晰,村民強烈訴求,懇請上級火速徹查嚴懲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劉星及仲裁委的行為已涉嫌嚴重違法: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第四十九條規定: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規定,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和村民意見,嚴格履行法定程序。
3.《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嚴禁擅自涂改、偽造,涂改后的證書無效,偽造、涂改證書涉嫌違法犯罪。
劉星身為社長,利用職務之便篡改證件、侵占集體土地及征地款,已涉嫌職務侵占、非法占用土地;準格爾旗仲裁委員會工作人員,無視法定程序、采信偽證、枉法裁決,涉嫌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必須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劉家梁社全體村民在此鄭重呼吁:懇請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司法局等相關部門,高度重視這起侵害村集體利益的惡性事件,立即成立專項調查組,深入實地核查取證,依法撤銷違法仲裁裁決,追回被侵占的40余萬元征地補償款及集體土地,對劉星惡意涂改證件、侵占集體財產的行為,以及仲裁委相關人員的違法亂紀行為,依法從嚴從重查處,絕不姑息!
全體村民將持續維權到底,堅決捍衛集體合法權益,本網將持續跟蹤報道該案件的調查處理進展,直至真相大白、違法者受到嚴懲!集體土地被肆意侵占 仲裁程序公然違法!內蒙古準格爾旗劉家梁社村民血淚維權,懇請上級徹查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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