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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仁懷市茅臺鎮椿樹村上某組村民羅先生,因當地赤水河流域某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占地毀坎賠償一事,和仁懷市某水務公司陷入多年糾紛,信訪、核查、調解多輪奔走,合理訴求始終未能達成共識。至今,水務公司施工損毀的土坎仍未修復,相關賠償事宜也一直未落實。
據羅先生反映,早在2020年,當地赤水河流域水利環境整治項目污水管道進場施工,在未和村民充分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開挖途經羅先生承包耕地,不僅占用泗水井地、菜子田等地塊鋪設管網、設置井蓋,還直接損毀兩處土坎和鄉村公路內側邊溝,給其正常生產耕種、生活設施造成實實在在的影響。
事發之后,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羅先生從2023年開始多方奔走,通過市鎮群眾來訪、信訪渠道多次反映訴求,盼著施工方能夠據實核算損失、合理予以賠償。相關部門及水務公司組織鎮村人員現場實地丈量,確認了土地占用面積、土坎邊溝損毀尺寸等事實細節。
水務公司依據相關征地賠償文件及工程計價標準,核算僅賠付土地征用、擋土墻修建、青苗賠償三項費用,合計21771.63元,并出具多份書面回復與告知單,明確這是依規核定的最終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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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答復 羅先生提供)
面對兩萬余元的賠償方案,羅先生表示難以接受。他結合多年受損實情整理詳細賠償清單,除土地、青苗、設施恢復基礎費用外,還包含多年持續維權產生的誤工費、地上農作物及林木損毀費、維權律師開支、資金利息以及精神損耗等多項合理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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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先生列出的賠償清單 羅先生提供)
羅先生認為,自家賴以生存的基本農田被占用、生產土坎設施遭破壞,多年來為維權耗費大量時間、精力與金錢,田地無法正常耕種、生活受到持續影響。水務公司僅按固定政策標準賠付基礎損失,沒有顧及其實際經濟損失、長期維權成本和生產生活受到的長遠影響。
此后,當地相關調解委員會專程介入居中調解,無奈雙方賠償訴求差距懸殊,各持己見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最終只能終止調解,建議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村民也依規提交信訪復查申請,靜待上級部門復核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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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調解告知書 羅先生提供)
羅先生守著自家合法土地權益,看著耕地被毀、常年奔走維權,實際損失無人兜底,滿心無奈與無助。農村土地是農民的立身之本,鄉村公益項目建設本是利民好事,理應兼顧公共利益與百姓切身權益。羅先生感慨,基層工程占地賠償不能只生硬套用條文標準,更該換位思考、體恤農戶實際損失,多一份人情溫度、多一份實事考量。
目前,這場持續數年的賠償糾紛仍未塵埃落定。村民期盼主管部門能夠牽頭介入協調,在政策框架下兼顧群眾實際損失,找到公平合理的解決方式,讓普通百姓的合法權益真正得到尊重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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