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 通訊員曲涵菲)5月27日上午,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召開“司法護航鄉村文旅產業發展”新聞發布會,介紹該院近三年來涉鄉村文旅案件的審判工作情況,發布典型案例并向廣大鄉村文旅參與者提示法律風險。
延慶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徐應舉介紹,近三年來,該院涉鄉村文旅案件的數量呈現逐年下降趨勢,涉鄉村文旅案件實現了“三個三分之一”的法律效果,即三分之一的案件判決,三分之一的案件調解,三分之一的案件撤訴。實踐中,該院深化立審執聯動,通過強化全過程調解、常態化推行巡回審判、加強執前督促,暢通涉文旅糾紛化解路徑;統一裁判尺度,對內深化裁判指引、對外發布典型案例、強化判后答疑工作,劃定責任認定“標準線”;延伸司法職能,精準發送司法建議、主動開展“法治體檢”、積極推動多元主體協同共治,打造營商環境“優化器”;強化普法宣傳,依托特色欄目與普法驛站向經營者和游客精準講解法律知識,筑牢安全意識“防火墻”,以全鏈條司法保障護航鄉村文旅產業行穩致遠。
鄉村文旅產業連接著田園鄉愁與市場活力,需要參與者的共同維護。為了提升經營者風險防范意識、護航產業規范健康發展,該院為鄉村文旅參與者“量身定制”了法律風險提示。對于鄉村文旅產業的經營者,需把握好以下六點經營原則:一是注重安全保障,定期排查場地隱患,對高風險項目做好安全提示;二是確保合規經營,各類證照齊全有效,不越界經營;三是完善合同內容,明確服務項目、費用明細、退改規則和違約責任;四是配合治安管理,嚴格落實住宿旅客的實名登記制度;五是做好風險防控,配齊商業保險并在關鍵區域設置監控;六是制定應急預案,定期排查并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
對于消費者,延慶法院提示要留意以下事項;一是細看合同條款,核對服務內容與退改規則,警惕不合理格式條款;二是遵守安全指引,在選擇項目時量力而行,切勿盲目模仿高難度動作;三是留存消費記錄,對支付憑證和溝通記錄及時留痕,如遇糾紛依法維權;四是履行監護責任,戶外活動時全程看護未成年人,確保在有效監護范圍內。
編輯 劉倩 校對 楊許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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